第B24版: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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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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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吃”的问题仍“添堵”
自带鱼丸吃火锅被“罚”3元
郑春平
  快报讯(通讯员 李晓飞 方方 实习生 王瑞 记者 郑春平)使用抵用券要先“打报告”申请、订6人桌年夜饭被商家变成8人桌、自带食品进饭店竟被商家罚款……昨日,江苏省暨南京市工商部门公布了春节期间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值守统计,其中南京12315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信息629件,其中投诉51件、举报8件。

  有些市民的年夜饭变成了年夜“烦”。市民李女士在一家饭店用完餐后,商家表示当初订餐的定金必须要到初八负责人签过字后才能归还;市民王女士年前在某大酒店订了6人一桌的年夜饭,价格是688元,但在就餐时饭店却告知其订了8人一桌1288元的年夜饭,经交涉王女士支付了988元……

  与往年相比,春节期间的消费投诉也出现了一些新现象。市民湛女士2月19日在一家知名蛋糕店使用抵用券结账时,店家却表示年前刚订了新规,使用抵用券要打报告等领导批,手续办完才能使用。不过,蛋糕店并没有在抵用券上或店堂内进行明示。而市民贺先生大年初一就闹了个不开心,他在淮海路一家饭店吃火锅时,因为自己带了一盒鱼丸违反了店家“不得自带食品”的规定,被要求交纳3块钱的罚款。贺先生认为,店家既没有在店堂内进行公示也没有进行提醒,更没有“罚款”的权力。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此外,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仍然占大头,全省该类投诉达60件,占整个商品消费申诉的48 %,其中最“麻烦”的仍然是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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