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拆公字(2007)2号
市监察局办案用房项目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7)第002号
拆迁范围:白下区:苜蓿园东街10-1号、10号、12号、14号。[拆迁范围以宁规城中用地(2006)0116号规划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7-3-3~2007-4-3
不服上述拆迁行政许可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人:南京市监察局 拆迁人联系电话:57711127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市栖霞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85322984-1010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朱荣根
拆迁评估单位: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6611285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 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