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24日电 杀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一名干警的4名凶犯,春节前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
据介绍,现年24岁的赵玉海和24岁的郝玮、28岁的段军被捕前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的“协警”。2006年2月5日,3人与无业人员齐俊峰共进晚餐。饭后,4人来到呼和浩特市圣地亚哥慢摇吧继续喝酒娱乐。当晚零时许,他们准备离开时在门口碰到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孔建中(男,25岁),认识孔建中的齐俊峰便把赵玉海介绍给了孔建中。交谈中,赵玉海认为孔建中的言行对他有所冒犯,很生气。6日1时许,齐俊峰、赵玉海、段军、郝玮拿着镐把跟踪打车回家的孔建中。在宾悦大酒店附近,正在付车费的孔建中被他们从出租车上拉出来,齐俊峰拿着镐把朝孔建中身上乱打并且打中了孔建中的头部。临走时,郝玮拿走了孔建中总价值3106元的手机和皮包。后经法医鉴定,孔建中系颅脑损伤死亡。同年4月,赵玉海、郝玮、段军、齐俊峰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