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 王瑞)火腿里面竟查出禁用物质“敌敌畏”。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火腿市场专项抽查结果,两种火腿产品被检出禁用物质“敌敌畏”。记者走访南京市场发现,正规渠道尚未发现被曝光的不合格产品,但火腿正处于年关“热卖”中。
此次被检出含有违禁物质的火腿产品,分别是标称为“东阳市全华火腿有限公司”生产的“宗华”牌“金华火腿”(宗华火腿)(2007年1月12日生产,3kg/只)、标称为“宣威市恒发火腿厂”生产的“宣宝”牌“宣威火腿”(2007年1月6日生产,800g/袋)。 据了解,为了让火腿不生蛆,一些不法火腿生产加工企业在火腿浸泡的过程中加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敌敌畏,严防苍蝇蚊子等因素使火腿变质。然而,敌敌畏是一种毒性较强的有机磷农药,人误服过量会当即死亡,误服少量会对消化道和胃黏膜有强烈刺激作用,可能引起胃出血或胃穿孔。
昨天,记者走访了南京市新街口附近沃尔玛、苏果、中央商场等部分大型超市及商场,发现“金华火腿”并不少见,但是生产厂家、规格及生产日期均与被曝光的不合格产品无关。据介绍,年前火腿的销量比平时增长了2-3成。目前,南京市场上销售的火腿多为浙江等地企业生产的产品。
其实,火腿中检出“敌敌畏”的现象并非是第一次。早在2003年央视就曾经曝光过浙江金华黑心厂商用敌敌畏等“特殊工艺”防止火腿生虫生蛆的做法。使得整个“金华火腿”都受到了牵连;2005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也曾曝光过宣威市部分火腿生产企业在生产“宣威火腿”过程中添加“敌敌畏”防止火腿变质的现象。然而,经过了几年的系列整治,却仍然有正规企业在使用这种违法的“工艺”,着实令人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