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栖民 记者 马乐乐)一场惨烈车祸中,一名男青年被3辆车先后撞击身亡,为了索赔,他的父母将3辆车的主人和保险公司全部告上法院。
栖霞大道柳塘立交路段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的,可是王某在去年9月却骑着他的助力车进去了,结果他再也没能出来。如今,那起事故只能凭着交警的调查来描绘出大概的轮廓。
事发当晚,他骑着助力车反道行驶在第一股车道上,不慎与迎面而来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王某受了伤,可是还能勉强坐在地上,客车驾驶员吴某见状,开始打电话报警。
就在这时,第二股车道上开来的一辆出租车冲过来撞上了王某,并将他撞出了几米远躺在了第三股车道上。随之而来的一辆面包车再次撞到王某。当交警赶到时,王某已经身亡。
交警七大队认为,第一次撞击的客车、第二次第三次撞击的车和王某本人应付同等责任。而这一点,几方当事人都有不同的意见。
王某的家人向肇事方索赔28.5万元。昨天栖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原被告各执一词,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