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急”着调解纠纷
有案件压在法院,当事人过年的心情多少总要受到影响。一个多月时间内,鼓楼区法院调解结案300多起各类民事纠纷案件,让当事人回家过个好年。
孩子死了 谁担责任
王先生夫妇是不幸的,去年4月,他们11岁的女儿因间断性呕吐等症状,到南京一家大型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支气管炎”而住院治疗。由于医院对孩子的病情疏于观察,未能对孩子的低氯、低钠血症进行及时处理,导致孩子脑水肿、脑损害,最终,孩子夭折了。
去年8月,夫妻俩将医院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索赔各项损失55万元。庭审过程中,被告医院坚持认为他们的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案件进展到这一步,唯有做医疗事故鉴定才能确定责任区分。直到去年12月下旬,法院才收到医疗事故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原告夫妇之女的死亡构成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考虑到王先生夫妇的不幸遭遇,主审法官陈正山从今年1月中旬起,分别做原、被告的工作,尽管双方都同意调解,但在补偿数额上又难以达成一致。但在之后的几次协调中,双方都表现出了让步的迹象。2月13日,陈法官再次组织法庭调解,终于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医院一次性补偿原告夫妇42万元了断纠纷。
30名民工拿到拖欠工资
“辛辛苦苦换来的血汗钱拿不到,这年怎么过?”这是15天前,来自东台的民工葛银保到法院起诉时反复说的一句话。法院仅用了12天的时间,就为他们讨到了被拖欠的全部工资款。
1月31日,葛银保等8名民工气冲冲地到法院立案庭起诉,状告南京良上装饰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张某拖欠他们的工资共计3.9万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并立即支付所拖欠的工资款。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2小时内案件即落实到民一庭法官戎建生手中,戎法官随后与两被告取得联系,在两被告明确放弃答辩权后,随即将开庭日期确定在2月12日。庭审过程中,经过法官不厌其烦地耐心调解,两被告最终同意支付拖欠的原告工资,并当庭签下了调解协议。
据悉,1个多月来,鼓楼区法院启动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已为30余名民工讨回了20余万元的工资。
通讯员 李自庆 快报记者 宗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