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
这两天已经进入春运高峰期,各地交通相继吃紧。为了应对客流高峰带来的交通拥堵,各地都出台了一些紧急措施,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是收费公路的免费。2月14日的《春城晚报》报道说,尚未完全竣工的昆安高速公路主线免费放行社会车辆,有效缓解了南过境公路、石安公路经常出现的交通拥堵。同一天的《新华网》也有报道说,山东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除夕日20:00起至正月初一20:00止暂免收费,普通路桥收费站的免费日期则从除夕日20:00起延至正月初三20:00。还有陕西等地,也规定了节日期间部分时段免收通行费,以缓解交通拥堵。
现在,我们等待着江苏有关部门像山东等地一样推出节日期间公路免费通行的举措,以让公路在节日期间体现出其“公益”的一面,让人们在回家路上舒坦一点。
当然,收费站不会甘心眼睁睁地看着节日期间大把的钞票从指缝中溜走,我宁愿相信,这些地方的免费举措,是管理部门在客流爆增、交通严重拥堵之下给公路收费部门下的“死命令”,既然不收费了,咱也乐得省几个钱,乐得快点回到家,至于感谢收费站的“大发善心”,我看就大可不必了。垄断者是不会有什么善心的,事实上,我倒更愿意把“节日期间免费通行”看作公路的一种责任回归。
公路之所以称为“公路”,是因为先有“公”而后有“路”,从本质上来说,不管是集资还是贷款修建的公路,其首先应该认清楚这样一个事实———公路首先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我们缴纳的养路费和各种税,其实已经为政府部门提供这种公共服务给予了必要的财力支持。
既然是公共服务,那就意味着政府部门的一种责任和义务担当,但现在的一个悖论是:各式各样的公路以五花八门的名义在收费,公路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异化成了某些利益团体的“私路”。所谓的过路费,不仅嘴脸可憎,而且面目可疑———既然收了养路费,怎能再收过路费,这不是典型的重复收费吗?更何况,我们从来都不知道那些收费公路的具体资金流向和收费年限。人们不仅吃了亏,而且是个难以名状的哑巴亏。
春节期间的公路免费当然是个好事,但“应急举措”的特性已经注定了这种公平只会是昙花一现,春节一过,交通压力一解,该收费的还是照收费,人们再气得骂娘,还是得乖乖地留下“买路钱”。追求公平和正义的过程必然是漫长的,但只要有了一个好的开头,我们就能看到成功的希望。就公路节日期间免费而言,它的最大意义也许并不在于人们因此省了多少钱和时间,而在于让我们看清了这样一个事实,公路毕竟是“公”的,是可以免费的,政府是有这个能力体现公路“公共服务”特性的。看清了这个事实,我们就有了这样的期待———即使公路一概免费暂时做不到,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期间,政府部门该保证平时依靠垄断公共资源收了大把钞票的收费部门免费让路了吧,并且,这种免费不该是一时一地的特例,而应该成为政府部门通过政策规定下来的硬杠杠。
在公共舆论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在一个个“郝劲松”们的抗争下,节日期间的火车票涨价终于寿终正寝了,这充分体现了民意的巨大威力。
现在,一些地方的收费公路也已经在汹涌的民意下作出了“春节不收费”的妥协,但愿,这是政府部门正视公路公益性和自身责任的开始,是免费公路时代来临的曙光。
(本报评论员 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