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老板命丧中秋
2006年10月6日,凌晨3点,忙碌了一天的个体老板梁大雄,这才闲下手中的活,一家六口围坐在火锅店外面一张桌子上准备吃饭。梁大雄是雷州市客路镇迈坦村人。三年前,他在深圳龙岗区坪山镇的深汕路租了一家不大的店面,经营狗肉火锅生意。
据梁大雄家人回忆,梁大雄坐下来不久,火锅店旁边驶来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梁大雄和家人以为是客人来吃饭,准备迎接,但绝对没有预料到的是,车上的男子下车后掏出手枪径自走到梁大雄背后,向毫无准备的梁大雄背后开了一枪。子弹穿胸,梁大雄应声倒下,鲜血满地。
这时,男子表明身份,说自己是警察,并掏出手铐将已经倒在血泊中的梁双手反铐,拖至路边。不久,便衣、民警、联防队员等赶来,其中一辆车牌号为粤B1080的白色警车来到现场,开枪男子躲入该警车后避而不见,之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最后,一辆红色车牌号为粤OB0006的轿车将开枪的男子接走。
半小时后,120急救车来到现场,梁大雄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家属被阻止随车前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梁大雄始终戴着手铐,在医生的要求下,警方人员才打开一边手铐,将其手铐在床上。
经医院诊断,梁胸腹枪伤,医院对梁进行手术剖胸剖腹探查。医院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写:心脏已修补,肝左叶严重裂伤修补困难,需肝左叶切除,术中大出血难以控制。手术抢救7小时10分钟后,梁因为抢救无效被宣布死亡。
警方声明:开枪合法
梁的尸体被警察带走,家属不知道尸体在何处。此后,警察在梁被枪杀的现场寻找证据,并带走两块石头。
在梁大雄被子弹打伤当时,家属向宝山派出所报案,直到第二天早间7点左右,宝山派出所没有立案。辗转多时,龙岗公安分局给家属立了案。
经过核实,开枪的是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宝山派出所警察马超,警号:064384。警方随后发表声明:梁大雄是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警察在抓捕过程中将其击毙,开枪合法。
记者调查时,宝山派出所人员表示马超已经调走,当时开一辆红色轿车将马超接走的是该所警察董方,他现在还在该派出所工作。
一个生意人,为什么会成为畏罪潜逃的嫌疑犯?当地媒体在事发不久后,依据警方发布的情况报道了这一事件。
当地媒体以“龙岗警方击毙一拒捕嫌犯”的标题报道了此事。报道中称:经营狗肉店的梁X雄(该报道隐藏了梁大雄的真实名字)与其堂兄梁X兴因收购狗肉发生纠纷。9月15日,梁X雄带人到梁X兴店内滋事,造成梁X兴重伤后畏罪潜逃。龙岗警方在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梁X雄时,因梁X雄以暴力拒捕,梁X雄逃入小巷,并用石头和木棍反抗,民警鸣枪示意无效后依法开枪将其击伤,梁X雄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检察机关经现场调查认定警方执法行为合法。
兄弟为狗肉反目
当地报纸上说的梁X兴,便是梁困兴。梁困兴是梁大雄的堂哥,也在经营着一个狗肉火锅店。梁大雄的亲戚孙先生介绍说,早些年,梁大雄带着梁困兴从老家出来做生意,刚开始梁困兴和堂弟梁大雄合伙经营火锅店,后来,梁困兴有了经济基础,便也开了一家经营狗肉为主的火锅店,兄弟俩经常一起去进货。给他们送货的是同一个广州的老板。梁困兴没有时间去进货,梁大雄便自己一个人去,回来把货(狗肉)分一半给堂兄。
2006年9月15日,梁大雄没有时间去进货,自己的货也卖光了,看见梁困兴进货回来,梁大雄便到梁困兴的火锅店,要堂兄分点狗肉给自己。当时梁困兴说自己今天进的货不多,不愿意分给梁大雄。梁大雄当时很生气,急起来便把梁困兴的店面玻璃打破了一块,说自己把梁困兴从老家带出来做生意,平时去买狗肉回来每次都分给他一些,骂梁困兴这样做没有良心。
说着,梁大雄朝梁困兴脸上打了一巴掌。梁大雄体形偏胖,相对梁困兴要高大一些,梁困兴眼见打不过梁大雄,便随手拿起一把菜刀朝梁大雄砍来,但梁大雄把刀抢来后反把梁困兴砍伤。兄弟两人因为狗肉一事关系闹得很僵,后来,梁大雄赔了1万7千块钱给梁困兴。至此,梁大雄以为事情过去了,照常每天下午4点左右来到狗肉店打理自己的生意。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10月6日,梁大雄在自己店门口被枪杀,死后落下“畏罪潜逃”的名声。
枪杀案另有隐情?
2007年1月31日下午,记者一行来到梁大雄生前的雷州火锅店走访。如今,火锅店已经转让给别人经营。
火锅店右边是一个自行车修理铺,左边是湖南杨女士开的模具加工小作坊,杨女士店铺旁边是四川熊先生经营的煤气店。
自行车铺的老板称,梁老板死之前,每天下午4点多都在自己的火锅店打理生意。“兄弟之间有矛盾实在正常,但也不至于被警察开枪打死。”他说。
模具加工作坊的老板杨女士和她的两个员工也称,“梁老板人很好,死的那天晚上,有个人在他店里喝醉酒,还是梁老板自己出钱叫车把那人送回家。梁老板开火锅店快3年了,平时和大家关系也很好,有时候我们还一起打牌。大家觉得梁老板的死很冤枉” 。
煤气店的熊先生也称,梁老板在死之前每天下午4点多都来到自己的火锅店打理生意,有时候生意好他们做通宵。
梁大雄拒捕被警察开枪打死,在坊间还流传着其他版本。梁大雄的邻居孙先生称,梁困兴的现任妻子是第二任,30多岁,颇有几分姿色,在龙岗坪山做了几年生意,和宝山派出所民警马超关系很“密切”。但记者向梁大雄的哥哥梁仁进求证时,梁仁进对记者表示自己并不是很清楚,只听说弟妹经常送东西给马超,其他不知情。此外,还有群众说马超当晚喝了酒。
想用67万买断人命
对于梁大雄造成梁困兴重伤后“畏罪潜逃”的说法,熟知梁大雄的人表示,梁大雄被枪杀之前,每天都在狗肉店里招呼客人,和往常无异,没有“潜逃”的迹象。梁大雄以前的一个工人随后也向记者证实,梁老板死前每天下午4点多都来到店里打理生意。
当时在火锅店吃夜宵的顾客杨超雄称,“我们到雷州火锅店消夜,不久有辆轿车停下走出一个穿短袖便服的人,向走过我们饭台的老板后背开了一枪,老板中枪惨叫一声扑倒在地,我们以为是仇杀……”另一位顾客腾植飞称,“老板给我们三人每人发了一支烟,我们的烟还没有抽完,突然一辆轿车在店前停下,一会就听见一声枪响,就在我背后有人应声倒在小巷楼梯边”。顾客黄青青称,“天亮后公安人员到案发地点,旁边水沟都找遍,后来公安没有找到什么,拿走了两块石头。”
梁大雄今年33岁,有三个孩子,最大的15岁,最小的10岁。起初家属坚决不同意赔偿,强烈要求追究马超的刑事责任,也试过向法院起诉,包括求助媒体,但都没有任何结果。
当地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枪击案发生不久,当地街道和公安分局一个副局长曾向死者家属道歉,希望死者家属承认警察马超的开枪合法,并承诺给他们一笔赔偿金。死者家属在状告无门后,要求赔偿100万,后来以60多万了结。尽管如此,但死者家属仍不同意梁大雄是犯罪嫌疑人的说法。
死者哥哥梁仁进说,弟弟死后,当地赔偿了67万,具体钱是谁出的他也不清楚,但是此前,有龙岗公安分局一个副局长和街道出面谈判这个事情。
2007年1月29 日上午,记者联系上龙岗公安分局宣传室的吴处长,吴处长很惊奇记者来电话,说“这个事情已经处理了,报纸也登了。”
2月1日中午,记者再次致电宝山派出所,一接电话女子称,马超已经调到龙岗公安分局二中队。据《新湘报》
中秋节是团圆的日子。2006年中秋,深圳经营狗肉火锅店的老板梁大雄却被枪杀,永远地离开了他的家人。杀他的是警察马超。公安称,梁大雄之前曾对其堂兄施暴后畏罪潜逃。梁的亲属称,梁是被故意杀害的。当地有关部门赔偿了梁的亲属60多万元,条件是要求承认马超的开枪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