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月8日,周家的代理律师就已正式把律师函寄给了中国台协,针对台协对周萌萌的处罚决定提出了四点质疑:
1.贵会作出前述处罚的事实依据是什么?有无相应的证据佐证?
2.贵会作出前述处罚特别是要求公开道歉一项,其法律依据何在?处罚决定中提及的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3.贵会本次处罚的性质是行政处罚还是其他?
4.若当事人周萌萌不服该等处罚,贵会对其权利救济如何保障?
周家代理律师也指出,“公文是小球中心出的,盖的章却是台协的公章,作为公文非常不规范,我们也非常糊涂。”特派记者 吕远(快报上海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