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其参加社会保险的费用可获“报销”。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京2006年第四季度社会保险补贴开始陆续发放,28754名灵活就业人员可获得近两千万元的社保补贴。
据了解,为了增强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稳定性,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保的,按其实际交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额2/3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目前一名就业困难人员自己参加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为例,他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为354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244元、医疗保险(包括大病救助)110元。如果他享受这项新政,则能每月“报销”236元,自己只需掏118元,一个季度就能得到708元的补贴,经济负担大大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