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记者 安莹)每万名居民将配备2~3名全科医师,每3万至10万居民将配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昨天,江苏省卫生厅颁布了《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对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有了明确规定。
《意见》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省辖市政府统一规划设置,原则上按照每3万至10万居民或街道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意见》还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护士与全科医师的比例按1:1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