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新闻南京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我选梅花当国花” 请来投一票
· 喝酒胃出血 一听订货立马跃起
· 火车马上要开 车票掉进电梯夹缝
· 黄牛网上倒卖车票
· 二手房评估将更精确
· 鉴伤震慑野蛮老公
· 水晶玫瑰120元
· 给“爱情”镀层金
· 养路费滞纳金减半征收
· 男生跪送玉玫瑰
· “朱元璋” 亮堂堂
· 江宁大墓主人是秦熺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2 月 10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养路费滞纳金减半征收
缴费期限延长至每月10日
毛丽萍
 快报讯(记者 毛丽萍)昨天,记者从南京市交通局养路费征收所获悉,根据国办发[2006]103号文件精神,南京市从2月1日起,车辆养路费缴费截止时间调整为每月10日,滞纳金实行减半征收。

  据介绍,以往,缴费义务人应在每月1日前缴纳当月养路费,现改成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养路费;对未按期缴纳的,除全额追缴外,还要依法收取滞纳金和罚款,以前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养路费额的1%,现实行减半收取,即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养路费额的0.5%。

  得知这一消息后,很多私家车主非常高兴。市民刘先生说,新政策更加便民和人性化。以前他常常因为忙于工作而忘了缴养路费,等想起来后去一查,已产生了不少滞纳金,真令人头痛。现在好了,既放宽了缴费时限,又降低了滞纳金缴纳额度,更加能够让人接受。

  南京市交通局养路费征收所一位负责人透露,其实,全市恶意欠缴养路费的车辆不是很多,不过南京市机动车总数超过56万辆,保守估计全市每年有近一万人会忘记缴纳养路费。“其中新手比例占5%,老驾驶员中的比例也有3%左右。”

  目前,南京新上牌的车辆可以在车管所、大明路两个新车办证处的养路费征收窗口缴纳养路费。城区摩托车仍需到王家湾、洋珠巷、三汊河3个征收分所缴纳2007年度养路费。工行、农行缴费点可以咨询交通服务热线96196。另外,今年城市五座(含五座以下)的轿车型出租车和10吨以上(不含10吨)的货车实行缴费优惠,采取包缴措施可以减免两个月的养路费等。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