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溧海 记者 马乐乐)一市民为图省事,将一堆石子堆放在马路边,可一辆摩托车在附近摔倒,让她赔掉了5800多元钱。
2005年11月3日,高女士因家中建房,找人运来了一些石子。当一辆拖拉机开到工地附近时,为了省事,她让司机直接将石子倒在马路边。之后工人运走了一批石子,还剩下不多的一堆石子,只及膝高。
当晚10点半,一辆摩托车行驶经过此地后,连人带车全部摔了出去。交警大队发现,摩托车是轧到了路边的石子滑倒的。交警部门认定车手李某疏于观察,车速过快,负主要责任;高女士堆放石子占用路面,没有在安全距离内设置警示标志,应负次要责任。
因被诊断为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花去了不少医疗费用,李某将高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近日,南京溧水县法院判决高女士赔偿58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