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业期待已久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被审议,并且被原则通过,待经过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据权威人士透露,拟议中的《条例》将毫无悬念地为我国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提供准生证。
据悉,该《条例》第一次对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所涉及的范畴进行了详细定义。
另据业内人士介绍,期权合约也在此《条例》获得法律基础。
现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场所内进行,禁止一切场外交易行为。但在新条例的修改过程中,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金融期货以及期权合约的引进,期货交易不一定非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而是根据各个合约的不同特性在各个交易场所进行。
据悉,拟议中的《条例》对这方面的规定作出了一定程度的修改,期货交易原则上要求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但也可以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这就给基于股票的衍生品交易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留下了回旋余地。
快报记者 黄嵘 钱晓涵
■记者观察
股指期货筹备
仍有工作要做
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被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后,市场又掀起了一股针对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时间的猜测。其实,笔者认为,《条例》的通过只是为股指期货的上市扫清了法律障碍,同股指期货上市与否之间并无太多的直接联系,股指期货上市仍旧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完成。
很多市场人士将焦点集中到了股指期货上市时间上:有说5月的、又有说6月的、还有说在股市下跌后推出。笔者不知道这些猜测的推论根据是什么,但是如果只从《条例》的出台上来推测的话,似乎有些勉强。
因此,笔者认为,市场与其热衷于猜测上市时间,倒不如各就各位,做好准备工作。期货公司该升级硬件软件系统的就快点升级,该制定完备的风控体系的就快点制定,不要在股指期货推出后,措手不及。快报记者 黄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