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封面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讨薪投诉也应“首问负责”
· 我们是否有处罚自己冷漠的勇气?
· 别让憎恨淹没了法律和人权
· 缓刑不能成为官员的护身符
· 政府部门对见义勇为不能这么苛刻
· 副厅长是否落网不能瞒着大家
· 沃尔玛为什么会低头认错?
· 人性化办案为何屡遭质疑?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2 月 8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讨薪投诉也应“首问负责”
吴应海
  ■漫话天下

  日前,深圳龙岗区劳动局的招牌被讨薪的工人摘走后放在了龙岗区政府大门附近。

  (2月7日《南方都市报》)

  目击者称,这四五十名摘牌人是同一家公司的员工,他们声称被欠薪,半年来先后向龙岗区劳动局、深圳市劳动局以及市长热线反映情况,但各个部门一直没有受理他们所反映的问题。看来,他们这么做也是被相关部门“踢”急了,不得已而为之。

  这几年,讨薪者被政府部门当皮球踢的现象可谓此起彼伏,政府部门“踢”讨薪者的目的很明显,那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则躲。于是乎,自杀、脱衣服、寄贺卡、送对联等稀奇古怪的讨薪方式应“踢”而生。

  那如何杜绝政府部门把讨薪者当皮球踢呢?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实行首问负责,明确规定谁先接到欠薪投诉就要对投诉负责到底,属于自己受理范围内的应立即着手解决;不是自己管的,也应立即移交相关部门,并全程跟踪,直至有人受理,投诉者满意为止,否则就严厉查处当事人。这样,职能部门就没有任何理由再把讨薪投诉者当皮球踢了,讨薪者当然也用不着挖空心思,别出心裁,甚至剑走偏锋去讨薪了。

  吴应海/文 刘道伟/图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