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机关从今年开始,在刑事政策方面进行探索,对一些主观恶性较小的过失犯、初犯以及偶犯嫌疑人,从宽处理。比如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自愿赔偿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案件,或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可考虑不予逮捕;对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执行,受害人同意不再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轻伤害案件,可依法决定不起诉。
《华西都市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