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BA赛场不断传来丑闻的时候,中国篮球在市场开发方面也是连连受挫。昨天,中国篮协状告贵人鸟(中国)有限公司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由于双方还有进一步的证据没有呈上,此案将择日重审。
事情起因缘于去年8月的中美巴三国男篮对抗赛。在那次比赛中,很多球迷都看到了印有姚明、王治郅等中国男篮球星肖像的“贵人鸟”广告牌,另外,还有些广告牌印有梦之队的明星肖像。不过,这些并没有得到中国篮协的授权,据中篮体育开发中心总经理严晓明介绍,“贵人鸟”是跟广州市体育局签署合同,后者把中国男篮集体肖像权卖给了“贵人鸟”,值得注意的是,“贵人鸟”仅花费了280万便从广州市体育局手中取得所谓的肖像权。这在姚明事业蒸蒸日上、2008年奥运会即将来临之际,的确有“贱卖”的嫌疑。
更有一个关键点在于,广州市体育局并没有资格授权中国男篮的肖像权。随后,中国篮协与贵人鸟公司进行了沟通,但双方分歧过大。在去年12月28日,中国篮协及其联赛运营商盈方公司将贵人鸟(中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赔249万元。
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双方进行了辩论,但谁也没能说服谁,由于篮协等原告还需要补充提交证据,此案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被告·理论
贵人鸟:
我们有合同
在昨天庭审过程中,中国篮协认为,中国篮球协会是国家男子、女子篮球队的管理者,他们才真正享有这场比赛的商业经营运作权、商业赞助权、冠名权,并且他们已将这些权利授予盈方公司独家代理,因此贵人鸟侵犯了他们的国内外篮球赛事的上述权利。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篮协还将其拍摄被告使用肖像的广告照片及在央视播放的涉案广告的光盘一起提交给法庭。
但被告贵人鸟公司则认为自己使用上述形象也是经过合法授权的。代理律师称,他们在中美巴篮球对抗赛前就已经和赛事组委会签订了相关协议,并拥有组委会的授权证明书。按照约定,贵人鸟是该项赛事的赞助方和合作伙伴,他们用于宣传的照片都是由组委会提供的,而且双方还约定:“如果构成侵权,导致‘贵人鸟’被起诉,组委会将承担责任”。代理律师提交了一份对抗赛秩序册,其中原告盈方公司是推广单位,中国篮球协会是举办单位。在组委会的名单里,有中国篮管中心主任李元伟等官员的名字。
■原告·反驳
广州体育局
无权兜售肖像权
就“贵人鸟”方面提出的合同问题,中国篮协当庭反驳称,组委会只是一个临时机构,没有独立对外签约权,篮协未授权也不知道组委会曾和贵人鸟公司签订过协议。
这一观点立即引起贵人鸟律师的极力反驳:“这是你们内部协调的问题!而且根据秩序册,李元伟就是组委会的名誉主任。我们有理由相信和组委会之间的协议,且已履行了付款义务,因此就有权使用上述照片。”
在“篮协状告贵人鸟侵权案”开庭后,记者从篮协内部得到消息,昨天下午篮协为此专门开会讨论,重申了自己的立场:球员肖像权不容侵犯。
据李元伟介绍:“只有在获得中国篮协的授权后,他人才能使用中国男篮集体肖像权,但是我们并没有授权‘贵人鸟’,也没有跟他们签合同。”据了解,此前篮协曾与贵人鸟进行沟通,没有取得共识,“他们不认错,走上法庭是迫不得已,”李元伟说。
此外,中篮体育开发中心总经理严晓明也重申了自己的立场,他对本报记者说:“我此前已经说过了,去年8月在广州举办的三国篮球对抗赛期间,是广州市体育局把中国男篮集体肖像权卖给贵人鸟,但这是不合法的,广州体育局没有得到中国篮协的授权,就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出售。而贵人鸟将男篮球员的肖像用于商业用途,是明显侵权。”
快报记者 沈忱
品牌相斥 双方已成死敌
中国篮协状告“贵人鸟”,一方面是由于篮协认为“贵人鸟”与广州体育局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广州体育局没有资格将中国男篮集体肖像权卖给“贵人鸟”,另一方面,中国篮协与广州体育局之间存在冲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牵涉到了“贵人鸟”。
本赛季CBA全明星赛将在浙江义乌举行,不过上个月在浙江队与福建队的比赛中,义乌发生了著名的“中指事件”。篮协对义乌赛区的组织工作非常失望,篮协内部一致同意取消义乌赛区的全明星举办权。
篮协起初想将全明星赛举办权交给广州,因为广州积累了举办篮球大赛的经验。但由于广州市体育局找到的赞助商正是“贵人鸟”,后者与中国篮协的主赞助商“安踏”同属于运动品牌,鉴于篮协与“安踏”的赞助合同中的“排斥”规定,全明星赛才没有被安排在广州赛区。
这件事使得中国篮协与广州市体育局、贵人鸟公司关系僵化,利益冲突的双方中国篮协与贵人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对死敌。
快报记者 沈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