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不管房价高低,为什么中介费都是收1.4%?为什么仅仅针对买房人来收取?”市民梁立在一家中介公司买了一套100万的房子,其中包含了14000元的中介佣金费,他觉得费用这样收取很不合理。
疑问一:单收买房人的钱,没道理
梁先生说,他近日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价最后谈定是100万元,按照1.4%的中介佣金费,中介收了他1.4万元的费用,一分没便宜。虽然他看到其他买房人买了60多万元的房子,也是按照1.4%来收取佣金费,但因为房价不一样,佣金费的差额比较大,像50万的房子佣金只要7000元,和他付的钱相差7000元,可是服务都是一样的,中介经纪人带着他看房一直到签约,并没有多付出其他的任何服务。
而让梁先生更加不明白的是,中介只向他一个人收取佣金费,而不是向买卖双方各收取0.7%。“一个买房、一个卖房,在收取佣金费时,就让买房人付”,这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疑问二:价格不一样,收费也该有区别
“去年一年的二手房价上涨很快,南京白下、鼓楼、玄武等区的二手房平均涨了1000多元一平米,按房价收取1.4%的佣金费,房价高的费用当然也高了。”梁先生说,这个比例不动,二手房价上涨凭空就给中介多挣了佣金,建议应该像杭州那样按照“累进制”来收取佣金费,即使房价上涨的话,也会找到对应的佣金收费比例,就不存在服务一样收费不一样了。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2月份起,杭州市对二手房中介费采取分档累进制,费用向买卖双方收取,具体为:房屋成交价50万元(含)以下1%,50万~100万元(含)0.7%,100万~200万元(含)0.4%,200万元以上0.25%。并且杭州还规定这一费率可作25%的上浮,对下浮不作限定。
物价局:南京暂未考虑分档次收中介费
南京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从2004年7月1日起,南京将二手房买卖中介费收费标准调整为不超过成交价总额的1.4%收取,当时从最高2%的限度下调就是考虑到房价涨幅快的原因。
“像杭州这种累进收费的方式,对房价的限度有所约定。”他说,只是现在物价部门还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而一些市民购房时反映高档房收取佣金偏多,也从侧面说明房产中介在提供高档房时的服务明显薄弱。
房产局:房主很“强势”,佣金自然进房价
对于中介费向买卖双方收取的问题,南京某中介公司的一名房产经纪人说,中介在从事房屋买卖时,碰到的房主都会要求将税款、佣金费等加到房价中去,即使有合同约定上注明说是买卖各交0.7%的,也是在抬高房价的基础上,因为目前的二手房市场房主还处于强势地位。
南京市房产局市场处人士认为,二手房买卖代理费(佣金)本来就是要交易双方各承担50%的,这个主要还是看买卖双方的市场供求关系,房主很“强势”的话,佣金自然要算进房价了,当然,如果二手房市场供应量大于需求量了,房主在中介费的收取上自然要作出让步。快报记者 尹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