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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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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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的一对不要孩子;下午的一对抢孩子
审完两起案 法官连呼“不能急了”
马乐乐 王小娣
  白下区法院的王法官的“主业”是婚姻类案件,去年一年她就审理了近200件。今年1月18日她又安排了两起案件的开庭,看似平常的一天庭审下来,王法官却直摇头:“上午的一对都不要孩子,下午的一对在抢孩子。不能急了!”

  上午:孩子成了“皮球”

  上午案件的双方其实在2004年就已协议离婚。王雪这次将前夫李荣诉上法庭,是要求将女儿变更为对方抚养。王雪说她其实也舍不得这个孩子,闹上法院实在是迫不得已,“因为她跟我现在的丈夫合不来”。

  王雪说,原来母女俩关系一直不错,可自己再婚后,女儿小红对继父抵触情绪很大,加上自己又生了个女儿,小红就更不愿跟自己过了。“有一回她洗澡的动作慢了,我就讲了她几句,她后爹也跟着讲了几句,她马上就要跳楼,这事都惊动民警了。”

  在开庭之前,王法官曾经见过这个12岁的女孩小红。初次见面,见孩子睁大双眼满脸惊恐,王法官试图摸摸孩子的头缓和一下气氛。可她刚伸出手,孩子就往后退了一大步。

  “不要提他,提到他我就恶心。”对于继父,小红半天不开口,一开口就让王法官吃了一惊。从孩子的只言片语中,法官了解到,母亲的再婚和妹妹的出生,让小红备感失落,而由于对继父非常抵触,越发压抑后,她经常失态。由于无法和继父相处,她曾经到父亲李荣家住了一个月,之后又陆续在外婆、舅舅家寄居。

  “我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怎么照顾孩子呀?”父亲李荣有着稳定的工作和住所,却不愿意接纳女儿。“我只想有个自己的家,父亲不照顾我,我来照顾父亲。”父亲在“踢皮球”,女儿却表现出与年龄不符的成熟。

  法庭上,王雪问丈夫:“你以前不是说愿意抚养孩子吗?”“我那是哄哄小孩呀,不是真的。”李荣为难地说。

  “孩子很逆反,倘若让孩子再面对继父,恐怕难以维持;但如果给生父,又怕生父不负责任……”这么想着,王法官宣布休庭。回到办公室脱下法袍,这样的两难仍旧在她的脑海中盘旋。

  下午:争孩子不可开交

  吃过中饭,王法官稍微打了会盹,可没多久就被敲门声吵醒了。“法官,马上开庭了,孩子说他想跟我们过呢。”两位老人领着一个男孩,站在门外。

  两位老人是男孩的爷爷奶奶,为了争夺9岁的孩子,孩子的父母都成了法院的“熟客”。

  去年初,田鹏将丁美告上法院要求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了半年,丁美又将田鹏告上了法院,这次双方都同意离婚。

  “财产好说,但是孩子得归我。”当天在法庭上,双方又表明了一致的态度。

  “我已经快40岁的人了,很难再生个小孩,孩子当然应该归我。”丁美很坚决。

  “孩子出生后很长时间都是跟奶奶过的,跟我更有感情,当然归我。”田鹏也不含糊。

  “你一个女人,再带个孩子,怎么找对象呢?”田鹏展开了劝说。

  “上次我们在派出所不是见到了那个第三者吗?你们以后还会再生的嘛!”丁美反唇相讥。

  双方很快陷入了争吵。

  王法官知道,去征询孩子意见也不会有结果。因为前些日子,当田鹏领着孩子来时,孩子表态“爸爸好”;当丁美领着孩子来时则是相反结果。双方还发动了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舅母、姨妈,这个案子几乎让王法官认识了双方的所有亲戚。

  在一片争吵声中,她敲响了休庭的法槌。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白民 实习生 李嘉 快报记者 马乐乐

  法官视角:

  要?不要?

  都很残忍!

  昨天,王法官介绍说,这两起案件已经宣判。第一起案件,孩子判给了男方;第二起案件,孩子判给了女方,不过男方很不满意,提出要上诉。

  “夫妻离婚时,不管是不要孩子还是抢孩子,都是对孩子的巨大伤害!”王法官说,“特别是争夺孩子,表面上看都是爱孩子的表现,但在实际争夺时,必然将情绪传递给孩子,还容易引起日后的探视权纠纷。让一个无所适从的孩子去选择‘要爸爸还是要妈妈’,对他不是很残忍吗?”

  法官最后表示:我们的身边发生着太多家庭的悲剧,又有太多可怜的孩子受着与以上两个案子中主角类似的困惑和伤害,在两位至亲中作出选择,对于孩子来说,是太沉重的话题,是太痛苦的折磨,希望处在离婚案件中的父母多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冷静谨慎地解决问题,给孩子们一个持续健康成长的环境,对自己的亲生骨肉真正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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