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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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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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孽啊!荒山上有个死婴
疑为遭人遗弃 刑警已介入调查
罗斯文
  一名周岁大的男婴被扔在铁心桥的荒山上。前天下午,几位市民偶然在山腰僻静处发现一个弃婴,报警后才发现婴儿早已死亡。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前天下午约3点,南京一家公司的李先生和两位同事到铁心桥铸造厂谈业务,看时间还早,李先生和同事游兴突发,两男一女就去爬铸造厂后面的山。爬到山腰时,李先生突然看到在树丛中有一个红色包裹,阴森森的有点吓人,他们走近细看,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在红色包裹中一根细细的手臂往上竖着,“是个弃婴!”李先生赶紧报警。

  记者随后立即赶往现场。该荒山周围住户很少,记者从一条勉强能分辨的小路上山,树丛越来越密,当记者快要到达事发地时,有民警阻止了记者,“你们进来会破坏现场,法医正在勘察。”民警说。记者只能远远看到有一堆包裹摊放在地上。

  在山脚,一些附近的住户闻讯也赶了过来,“真的发现弃婴了吗?”不少人相互打听着,一个到过现场的郭姓女子说,她看到了孩子的样子,皮肤白白的,裹了好几层包被、棉袄,看起来应该是个男孩,差不多一岁了。她们分析,这里靠公路,婴儿应该是其他地方的人坐车过来扔掉的,“生出宝宝,再扔到山里面,真是作孽啊!”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从铁心桥派出所民警处得知,经过检查,婴儿已经死亡。“这应该是弃婴,如果是因为生病或别的因素被父母抛弃致死,那真是太残忍了!”李先生说,他经常听说弃婴的事,可真正碰到还是第一次,而且还是在荒无人烟的山上。另外,据民警向李先生等透露,婴儿的鼻子流血,初步判断孩子死了有好几天了,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也已经介入调查,并准备进行解剖确定死因。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余淼律师分析,如果婴儿是被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扔到山上,婴儿是被先伤害致死再抛弃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婴儿是被抛弃以后因为冷、渴等原因死亡的,那么按照《刑法》,抛弃其的抚养人就构成了遗弃罪,情节恶劣的,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

  快报记者 孙玉春

  实习生 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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