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刚刚还批评贵州等地一些公路客运部门以恢复原价为名变相涨价的做法不符合规定,马上却又表示———平时运输价格水平低于政府规定基准价的,现在可以上浮到基准价,不属于春运加价行为,目前我国有7个这样的省份。
(《中国青年报》1月31日)
发改委的态度令人相当迷惑,尽管“7个省份的运输价格在基准价以下”,但这一价格经过了市场的检验运行,在当地已经为百姓所接受。而在春运来临之际,运输部门以“恢复到基准价”为由开始上浮票价,等于是让乘客多花钱———请问发改委,比平时多花钱的春运车票没“涨价”吗?
何为“基准价”?何为“规定内上浮”?何为“政府指导价”?这些,对于百姓而言太复杂。在老百姓眼里,只要春运期间坐车比平时多花了钱,就是“涨价”,就是负担没有减轻,就是国家的政策没有落实。运输价格在“基准价”下长期运行,说明这些地方的“政府指导价”不符合市场规律,定位高出了社会承受力。既然如此,就应该及时调低这一基准价。而在国家三令五申“春运不得涨价”的背景下,打着“恢复基准价”的大旗,行业利益维护的动机其实早已欲盖弥彰。这一点,发改委未必“糊涂”,但何以会“装糊涂”,是一个值得久久思考的问题。
(陈一舟 山东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