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嗜书玩书这种雅癖,读书人多少都带一点。鲁迅就曾经热衷玩赏“毛边书”,而自诩为“毛边党”。而本雅明干脆拿书比作妓女,“书籍和妓女都能带上床。”对一个书痴来说,“书上床”是常事。
拿书比女子,肯定合中国读书人的胃口,因为有“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古训摆在那儿。清人蒲松龄《聊斋志异》中就有一篇《书痴》,讲这句古训显灵的奇事。这自然是讽世。蒲松龄就说了,“天下之物,积则招妒,好则生魔,女之妖书之魔也。”读书而走火入魔,书就不是书,书成毒品了。当然,嗜书成瘾,未必是坏事,可也谈不上是幸事。世纪文景新近出版的汤姆·拉伯的《嗜书瘾君子》,让我辈对书痴众生相有了“直观”的了解。
《嗜书瘾君子》的书名,让人想到德·昆西的名作《瘾君子自白》。在德·昆西的妙笔生花下,吸食鸦片成了但见其趣不见其苦的妙事,宛如鲁迅说的晋人的“服药”。而汤姆·拉伯颇有不让德·昆西专美于前的意思。他是个当代人,又是个美国佬,在措辞的文雅上,固然无法和德·昆西并论,但就文笔的通俗活泼、论述的风趣热闹而言,却自有它的特点,在汤姆·拉伯的描画下,那些书痴花样百出,每每让人忍俊不住。比如首章“患者告白”,穿插了一个情景喜剧式的小段子:书痴向女友保证,只要发现他重复买了任何书,就任凭她发落。结果女友发现他的《狄更斯全集》买重了。不是重买了一次,而是重买了两次,这下女友发飙了,下了最后通牒———“你是要狄更斯还是要我?”当书痴还在那绞尽脑汁、痛苦抉择时,女友已经摔门扬长而去了。书痴追到门口哀喊:“可是,若是换成特洛罗普或者安妮·勃朗特呢?我的确爱你啊!”垂头丧气的书痴回屋整理藏书,这才发现同样的《狄更斯全集》,他已经重复买了五次,这个发现让他彻底陷入了抓狂之中……
《嗜书瘾君子》也许算得上是最全面的关于书痴的“病相报告”了,甚至超过了迪布丁的《爱书狂的病症》。它分析了那些嗜书症“患者”的生理症状(比如高度近视眼、“看书颈”、肢体萎缩而屁股奇大)、居住环境(比如对“阅读专用椅”的钟爱)、末期症状(简单说就是坚决否认自己嗜书成瘾了);提供了一份嗜书症检测表,从而让每个人身上的嗜书毛病无所遁形;还探讨了“收藏瘾”,以及由书痴并发症发作而形成的“葬书狂”、“书刽子手”、“书饕”;还有那些“伪瘾君子”; 当然也少不了事关书痴的买书、读书、借书诸多问题。难得的是,书的最后还对嗜书症开了“药方子”,灵不灵,只有天知道了。
嗜书成狂,和吸毒比起来,的确没什么两样。比如书中提到的那种“书饕”,就以吃书为乐。“还有什么比吃掉心爱的书更能让你与它融为一体?”还真有这样的事,作家艾萨克·沃尔默饥饿的时候不得不生吃自己的文艺创作,而那个奥尔登伯格一边接受严刑拷打,一边还得忙着硬啃自己的手稿。当然,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我们古人常说“满腹经纶”,那的确像是吃过书的。也许,真正的“吃”一本书,是占有这本书,不是像书痴那样,而是像爱书人那样。《嗜书瘾君子》就将二者作了区别。拿音乐作比的话,爱书人好比爱乐人,而书痴则是发烧友,一个重在质、内容,一个重在量、形式。读书人若论品的话,书痴是为下品,爱书人则为上品;书对书痴来说是毒品,而对爱书人来说,则成了难得的补品。
对天下读书人而言,正途恐怕还是爱书人吧。邓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