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陈萍 记者 吴杰)从申请法律援助到拿到欠款回家,江苏大丰的四位民工只用了短短的6天时间。因为这四位民工走的是“法律援助紧急通道”,从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到法院立案、调解,所有程序都优先办理。
今年1月10日上午,四位民工来到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他们对工作人员说:“老板说话不算数,请你们帮帮我们吧。”原来,去年上半年开始,他们在铁心桥植物园长廊工程中做泥瓦活。当时,老板与他们达成口头协议:“活干完,瓦上了屋顶,我就给你们工钱。”去年12月27日,工程完工了。当他们向老板讨要工钱时,老板却以无钱为由拒绝兑现承诺。无奈之下,他们只好要求老板写下欠条,然后茫然地等待着。
今年元旦过后,四人眼看着无活可干,准备回家了,但是工钱还没有拿到手。他们通过咨询,得知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帮民工讨工钱,于是决定来求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给他们办理受理、指派等援助手续,并给他们草拟了起诉书。
当得知其中一位民工无身份证时,工作人员王静按照紧急援助规定,给这位民工先予办理援助手续,后补身份证明。经过多次协商,最终使被告答应给付原告欠款余额合计人民币14890元。
1月16日,四位民工带着讨回的工资踏上了回家的旅程。“法律援助紧急通道”在6天内顺利为民工讨回了工资。
快报讯(通讯员 沈思新 范婷婷 记者 石鸣)日前,江苏省政府下发《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放宽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建立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用于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的支持。
文件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为经济确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减免收费的法律服务。
民工申请讨薪法援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快报讯(通讯员 沈思新 范婷婷 记者 石鸣)司法部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首届“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评选结果现已揭晓,江苏省共有夏淑琴诉日本“右翼分子”名誉侵权案等五件法律援助案例入选。这五件案例分别是由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东海县法律援助中心、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
全国百件优秀法援案例江苏入选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