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央组织部1月31日表示,中组部日前对一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案件进行了通报。截至目前,各地共查处换届期间的违规违纪案件121起,处理有关责任人192人,纠正了对613人的违规任用决定。
通报指出,2006年以来,地方各级党委集中开展换届工作,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陆续展开。但有少数人经不起考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败坏换届选举风气,其中典型案件包括:
长春局长行贿事件
2006年6、7月份,吉林省长春市县(市、区)党委换届期间,时任市委副书记的田忠利用分管干部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局长张亚媚等8名领导干部的贿赂,共计人民币45万元、美元8万元。9月,田忠被依法逮捕;张亚媚等8人被免职,有的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广东浙江贿选事件
2006年8月,广东省英德市波罗镇党委换届选举前夕,镇政府工勤人员李士阳为当选镇党委委员,与其父李神金(私营企业主)合谋出资10万元,用于拉票贿选。在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前一天,李神金邀集6名为镇党代会代表的村党支部书记,请他们为李士阳拉选票,并送给每人1000元现金、一瓶洋酒和一条香烟,而且承诺李士阳如果当选再送每人1万元。案发后,英德市委决定,李士阳当选结果无效;李士阳、李神金父子二人被移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
2006年10月,浙江省永康市人大换届期间,花街镇方村党支部书记吕园琨为了当选市人大代表,先后向周边村的村干部行贿10万余元,请他们帮助拉选票;同时,还通过村老年协会向部分村的60岁以上的村民送现金,进行拉票。案发后,吕园琨被刑事拘留。
河北违规提拔事件
2006年3月26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委酝酿免去高东辉的青龙县委书记职务。当晚,市委主要领导与高东辉谈话,并明确要求高在工作变动前,县委不要提拔调整与乡镇换届无关的干部。但高东辉仍于次日晚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拔调整283名干部。事发后,高东辉被撤销党内职务。
各地查处换届违规违纪案件121起,处理责任人192人
教育局长向市委副书记买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