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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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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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维修基金按毛坯价征收 契税仍按总房价缴纳
尹晓波
  新版购房合同将房价中的装修费用单独列出,但房产局昨天强调———

  装修房维修基金按毛坯价征收

  契税仍按总房价缴纳

  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市民吴先生想买一套精装修的房子,听说按照新商品房合同可以把房价的毛坯价、装修款分开签协议,可以省点契税,在咨询时却被告知契税按房子总价、维修基金按毛坯价来征收。对此,他表示不解:怎么会出现两种缴纳的标准?契税为什么不能按照维修基金的标准一样征收呢?

  “在缴纳房产契税时,必须按照全价款来计算,普通房按总价的2%、高档房按4%征收。”南京市契税征收部门人士解释说,买房人买了多少钱的房子,对新商品房来说,精装房即使在合同中注明具体的装修款了,也一律要按总房价征收契税,不予以另外“剔除”。

  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人士表示,南京1月份启用的新版商品房合同的确多了“房屋套内的装饰装修”价款部分的条款,目的是为了“让买房人实实在在知道买了精装修房的装修成本到底是多少”,但是在制定条款时是选择性的,如果合同中没选,那契税和维修基金的缴纳基数都按总房价缴纳;如果在合同中分开签了毛坯房价和装修款,维修基金部分可以按照毛坯价的基数来缴纳。

  他说,因为维修基金是用于房屋共用设施部分维修的,而房屋装修部分不属于共用设施,因此签合同时将房价分开的话,维修基金部分只需按毛坯房价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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