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客户不合格资金账户的清理工作将于下月起全面展开。近日,管理层下发了《指导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内部工作指引(第1号)———账户清理》,要求券商在1月31日前开始账户清理工作。
据了解,此次账户清理的范围为证券公司柜面交易系统内为客户开立的所有经纪类人民币资金账户,以及不合格账户涉及的证券账户。
据业内人士介绍,从2004年起,许多券商尤其是创新类和规范类券商就已在账户清理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有些更是已初步完成了清理工作。而此次《指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具体对象、操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将有效促进不合格账户清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并为第三方存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快报记者 李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