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单位却把我辞退了,眼看别人都能拿到年终奖,我心里就觉得委屈!”昨天,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周结晶律师在接听快报律师热线时,此类电话一连接了三个。
据市民周某介绍,他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了3年,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今年1月17日,周某接到老板通知:从1月20日起,周某被正式解雇。“这个节骨眼上把我解雇,不是明显不想给我发年终奖吗?”周某认为,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完完整整干完了2006年一个年度,期间也没有犯过被公司制止或者公开批评的错误,他认为自己完全有资格拿到单位的年终奖。
“只要你符合公司年终奖发放的规定,没有因为自己的过失为公司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公司就应该给你发放年终奖!”周结晶律师表示,临近年关,不少单位都有类似的情况,但是,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只要员工按照约定的条件完成一个年度工作的,用人单位就须为其发放与其他在职员工一样的年终奖。
快报记者 田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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