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的“落马”,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SFDA)这个成立不到10年的机构处在风口浪尖。
“最令中央震怒的是,郑案不仅仅是个人腐败,而是类似于‘有组织的犯罪’,涉及到不同层次药监系统和地方局的官员,影响恶劣。”一名接近专案组的人士对记者说。
而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显示,郑筱萸案还涉及到他的家属,其在某医药公司任职的儿子也一同被捕。
注册部门大换血
虽然司法部门还没有披露郑筱萸案的细节,但知情人士透露,郑筱萸案所牵涉的问题,不仅仅是某一个案子,而是药品审批注册监管方面的一连串问题。
“他的问题很多,主要是违规审批、收受贿赂等,是很严重的经济问题。”一名对药监系统非常熟悉的人士说。
由于郑所涉的是整个药品监管体系的问题,国家药监局开始了系统性的补救措施。
国家药监局的一名官员告诉记者,从去年8月底到现在,国家局除了审批进口批文和部分补充申请外,其他品种的审评、审批工作全部停止了。
而整个药监系统对郑筱萸任期上的药品注册进行了一次被业内称为“注册9·11”的行动———2006年底,国家药监局决定对2005年1月1日到2006年8月31日之间,已经通过各省局组织的现场核查并已获通过,资料已经报到国家局的所有品种重新进行现场核查,并在2007年6月以前完成。“这意味着16万张批件要再注册。”一名制药界人士说。
药品审批腐败链
1998年药监局从卫生部分离出来起,药监局走了将近10年。郑筱萸出任第一任国家药监局局长。
国家药监局作为一个专门的机构成立后,出台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确立了一套药品注册管理体制。
国家药监局的第一把火就是“地标”升“国标”———将地方局批准药品的权力全部收回,推进地方药品标准转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工作。
“地标”升“国标”,是规范医药行业的一个重大举措,并受到积极的评论,但却留下了寻租空间。根据制药界人士表述,按照“地标升国标”的程序,医药厂家须先把材料交由省药监局;经核实签字盖章后,送至国家地标办;国家地标办处理完毕送到国家药典委员会;专家论证后,由秘书长签字,送至国家药监局注册司化学药品处或中药处;经过检验合格后送至药监局注册司司长处签字,审批方能通过。
在这条“审批作业线”上,多名国家药监局官员因贪污受贿落马。
“很多药品都是一夜之间从无到有。当时批文都是明码标价的,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知情人士称。一个有力的例证是,2006年7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吉林省药监局原副局长于庆香有期徒刑15年。于庆香在“地标升国标”时,经手了1000多个批文,一个批文收1万元。
问题根源是暗箱操作
药监系统的腐败问题,暴露出的是现行的药监管理体制的弊端。
一名接近决策部门的知情者对记者直言,新药审批权集中并没有错,如果部分下放到省局,同样存在权力寻租的隐患。他告诉记者,美国FDA的监管同样权力很集中,很“独裁”,但公开化让腐败孳生的空间压抑到最低。而中国药监局的“独裁”是封闭的,这才是问题的根源。
他透露说,对于企业的报批,药监局今后将明确告知,包括已经受理了哪些企业在注册的产品,注册都已经进行到哪一步了,这些必须公开。“如果你比我晚申报,就不可能比我早得到批件,否则我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至于国家药监局地位问题的讨论,上述接近决策部门的人士透露,有关方面人士考虑建议设立一个“健康委员会”———将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各相关部门置于其中,改变目前各部门不能协调的问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