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乐队以爆炸头、麻花辫的扮相和歪七扭八的军礼,恶搞了一把65式军装,以彰显“风格、创意”,活泼是活泼了,搞怪也搞怪了,就是把自己搞成了小丑,让人看着想吐,他们还把肉麻当有趣,面对网友的愤怒鸣冤叫屈———对“那个年代”是这么个“尊重、怀念”法的么?扎辫子和男扮女装又怎么和“男女平等、热爱劳动”挂上钩?简直是扯淡。
普通人穿退役军装不犯法,这是没错,崔健在唱摇滚时也穿过旧军装,但是不但没人声讨抗议,还让人觉得很有味道,服装跟他歌曲的内容、情绪,也都非常靠谱,但是给花儿乐队这么一穿,只剩下恶形恶状,台上四个如郑钧所形容的“鸟人”,成了不知道属于哪一部分的“残兵败将”,哪里还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影子,一活脱脱“匪甲匪乙”。说“亵渎”什么的吧,听上去似乎重了点,他们是出于无知。这四个小毛孩胆子还没有大到敢在舞台上公开向我军挑衅叫板,他们以前还恶搞过宫廷装等等,于是以为搞搞退役军装没有什么问题,他们不知道服装与特定时代、职业、情感之间的那种关联,有的可以搞,而有的不能随便搞,因此他们的委屈也带着无知。明星衣着上种种令人大跌眼镜的“大胆”之举,如军旗装、脏字裤之类,背后其实都掩藏着相同的无知。
歌不是这么抄的,军装也不是这么穿的———花儿乐队这是在自残。抄袭也好,炒作也罢,照这个路子走下去,总有一天非把他们自个儿玩谢了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