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江苏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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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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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陈英
  [委员提案]

  取消“门前三包”责任制

  20多年来,南京“门前三包”规定的内容和责任人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内容从最初的“包卫生保洁、包绿化、包秩序”,到现在的“门前包卫生、门前包立面、门前包秩序”;责任人原来主要强调的是临街的老百姓要负起管理责任,而现在主要是要临街的单位做好自身的市容管理。

  而在省政协委员、南京理工大学教授王雨时看来,无论“门前三包”的内涵怎样变化,都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王雨时说,“门前三包”首先没有法律依据,南京市市容局拟订的《南京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称“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但在这些条例中都找不到“门前三包”的根据。

  “门前三包”也不合理,王雨时认为,“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责任单位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墙体、立面等的市容规范,而不问这些物产的所有者是谁。责任书“授权”责任单位“维护秩序”则更不合适了。“维护秩序”是政府的责任,无论如何也“责任”不到单位的头上。

  此外, “门前三包”保洁员、协管员队伍的建立,事实上是承认了“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的缺陷和失败。

  为此,王雨时向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南京尽早取消不合理又不合法的“门前三包”责任制。

  [商家看法]

  “门前三包”主要是形式

  “门前三包”的主要责任人是临街的商家。对此,他们怎么看呢?在湖南路开服装店多年的朱女士告诉记者,在她印象中,大概在七八年前,市容部门就要求“门前三包”,各个商家要保证门前干净、门头无破损等,定期有人拿着红本子来检查,一项项打分,“好像有优秀、合格、不合格什么的”,一般不合格就会让商家整改,比如把破损的门头修一下。”

  朱女士说,基本上商家都不用自己打扫卫生,有专门的保洁员,商家每年交一些市容费,“好像是100元一年吧,我只记得交过几次,后来就不交了。”

  去年国庆节,朱女士又在新街口万达购物广场租了一间临街门面房,卖儿童服装,不过她说,开业以来还没有人让她交保洁费或是实行“门前三包”,“门口每天有保洁员扫,可能是万达的物管负责吧。”她认为,“门前三包”责任制只是一种形式主义,有没有这种责任制,商家都是会保证门前清洁的。

  “我们做餐饮的,卫生最重要,门口脏兮兮的,顾客也不会进来啊!”新街口一家快餐店负责人则表示,每天除了物管派人清扫门前外,发现不干净,他们也会及时派自己的保洁员来扫。

  [市民声音]

  只能靠自觉,不能强制

  “我觉得‘门前三包’挺好的啊!”市民吴小姐认为“门前三包”没什么不好,她认为,虽然每天都有保洁员来维护环境卫生,但毕竟城市这么大,不可能时时刻刻保证卫生干净,要求各个单位、商家、居民“自扫门前雪”也没什么不对,至少加强了自律意识,让每个人都对这个城市的卫生环境负上责任。

  另一位受访者刘先生则表示,用“门前三包”责任制来保证城市的卫生出发点是好的,但会引起一些人的反感,比如有的商家就会想,我已经交了保洁费,为什么还要我来保证卫生?有关部门既然有这个职责,就应该负起责任来,而不是又把责任分摊到别人头上,否则的确有“不合理”之嫌。所以,“门前三包”只能靠自觉,不能强制。

  [管理意见]

  是为了加强商家自律

  昨天,记者就取消“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提案采访了南京市容管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南京“门前三包”主要对象是商家,这么做是为了加强商家的自律,让商家也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对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据悉,去年秦淮区中华路商业街成立首个“门前三包”自律同盟,就是希望商家用“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监督与自我监督。

  相关人士介绍说,大多数商家都能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而没有做好的商家,市容部门会对其进行处罚,处罚也是有法可依的,如商家在门前树上随意悬挂,就会依据《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进行处罚。2005年,南京还组建了“门前三包”协管员队伍,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商家进行考核记分,经费都由政府负担,没有收取商家任何费用。

  [专家观点]

  “偏差”在具体管理办法上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眭鸿明认为,“门前三包”制度是一种社会综合治理措施,在中国有多年历史,这种制度可以加强社会主体的社会责任意识,让社会长治久安,与和谐社会也并不矛盾。

  应该说,“门前三包”的城市管理制度是有法可依的,至于“门前三包”具体的管理办法,则是另当别论。可能在具体执法中存在一些偏差、过激或不合法的行为,政协委员对此提出质疑,也自有道理。快报记者 陈英

  提到“门前三包”责任制,很多人都很熟悉,临街的商家要“各人自扫门前雪”,维护自家门前的卫生环境,这样的做法在全国都广为流行,南京从1985年就已开始实行。可就是这个实行了多年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最近却遭到省政协委员王雨时的“炮轰”,认为它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应该尽早取消。

  政协委员“炮轰”“门前三包”责任制———

  “门前三包”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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