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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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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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生”不享双户籍
王鹏
  综合新华社、《信息时报》报道 针对近年来内地孕妇到香港产子这一现象,公安部有关负责人25日表示,内地有关部门历来不鼓励内地居民去香港以及境外分娩。

  此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强在北京强调,内地不鼓励内地孕妇到香港产子。对于香港下月1日起限制怀孕七个月或以上没有香港医院预约证明的孕妇入境,他表示内地相关部门会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正在研究制定中。

  对于近来盛传内地孕妇赴港分娩,婴儿将拥有“双重户籍”,享受香港与内地两地双重福利待遇。王国强表示,这是一种误解。内地孕妇在港分娩的婴儿,不能拥有“双重户籍”。

  计生委表示:

  “港生”不享双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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