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海南分行椰城支行原副行长陈明华受贿罪行败露后,匆匆潜逃。办案人员得知他从广州潜回海口后,根据他好色的特点,请一名宾馆女服务员打电话给他,从而将他诱捕归案。
认为胆小要被饿死
2006年11月21日,陈明华被法警押上海南省海南中级法院审判台,公诉人指控他犯下受贿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陈明华是海南临高县人,上世纪90年代取得研究生学历后,被安排在中行海南分行工作。他工作积极、勤于思考,1995年,年仅32岁时被任命为中行海南分行椰城支行副行长。
1998年5月,海南美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符永恒和海口城坚公司总经理刘炳坚找到陈明华,请求以美伦公司的名义,向椰城支行申请开具427.74万美元的两单远期信用证,并承诺赚了钱立即还款。
陈明华认为,古往今来都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于是决定为美伦公司开具这两单信用证。
然而,美伦公司没有按期归还这笔垫款。1998年12月,陈明华因此丢掉了副行长的职务。
被免职后大肆敛财
陈明华被免职反省后,被安排追偿银行贷款。他以帮助美伦公司办事为由,向刘炳坚先要了20万元,再“借”了100万元,接着又要了50万元。
正在陈明华大肆敛财之际,符永恒案发。深知罪责难逃,陈明华潜逃离开海南。
海南检察分院反贪局立即挑选3名干警组成追逃小组,决心无论陈明华逃到哪里,也要千方百计将他捉拿归案。
然而,陈明华外逃后关闭了自己的手机,且从不直接与亲属朋友联系,追捕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但追捕小组干警没有气馁,他们从调查陈明华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入手,很快将获取的有关电话记录输入电脑,经过排序、筛选分析后,干警发现,陈明华正在使用朋友的手机。
千方百计捉他归案
逃跑的日子不好过,陈明华整日东躲西藏,生怕被擒。2005年10月1日,追捕小组得知陈明华已从广州潜回海口,根据陈明华好色的特点,办案干警决定“引蛇出洞”,进行诱捕。
干警对海口市某宾馆进行全面布控后,请宾馆大堂的女服务员打电话给陈明华,故意用娇滴滴的声音说她刚从上海来,谎称陈的朋友托她带来了土特产,约陈来宾馆取一下。陈明华一跨进宾馆大厅时,便被布控干警一举拿下。
此时,这名昔日年轻的副行长已失去飞扬的狂态,神色沮丧,很快就交代了全部罪行。2006年11月21日,海南中院判处陈明华有期徒刑十三年。
据《检察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