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版: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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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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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房产不能买
朱俊骏
 快报讯 (记者 朱俊骏)二手房市场再度升温,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马育告诫读者,有争议的二手房最好别买。

  外地读者刘先生想在南京买套二手房,面积要在60平方米以上,好落户口,看中了马群附近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只要25万。房主坦言,这是经济适用房,按照国家规定,五年内是不允许过户的,但他在房管局认识人,只要刘先生愿意再花点“小钱”,他保证房子顺利过户。这套房该不该买?

  马育律师解释,经济适用房销售针对的是特殊人群,是享受了国家的优待政策,所以在经适房的买卖上,国家也有严格限制,只有住满五年,经适房才能按市场价出售,所以,马育认为,这个房主现在出售房子是违规的,房管局不可能为他们办理过户手续,建议刘先生一定要慎重,不能因贪图便宜而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今日在线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洪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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