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江苏两会特别报道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和收入比,江苏房价还是嫌高
· 惩处偷车“惯犯” 观点多元化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1 月 25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和收入比,江苏房价还是嫌高
省社科院发表蓝皮书称,江苏房价收入比达8.22倍
郑春平
  [诊断一]

  房价涨幅趋缓

  “四五年来第一次真正放慢速度。”省社科院的“蓝皮书”引用江苏省统计部门的数据说明,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呈现出稳步回落的态势。2006年1~10月,江苏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达1438.10亿元,同比增长21.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下降11.1个百分点。2006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是2002年以来同期最低增长水平。

  相应地,商品房价格涨幅也减小了。2006年,江苏全省商品房销售价格呈小幅增长态势。1~9月份,江苏商品房平均价格为3377元/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幅度为5.7%,与一季度相比,上涨了219元/平方米,与上半年(3376元/平方米)的价格水平基本持平,与2003年~2005年两位数以上的增速相比,分别下降了8.4、15和6.6个百分点。从全国范围看,前三季度江苏房价涨幅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排在第21位。

  同样是房价问题,民革江苏省委则提出,由于许多商品住宅是以期房形式销售,加之商品住宅成交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房价实际涨幅可能会高于统计数据。

  [诊断二]

  房价收入比仍高达8.22倍

  “不过,房价绝对值仍然偏高。”尽管房地产市场调控显效,但远未到位。“蓝皮书”称,房价仍然在高位运行,居民购房面临较大压力。

  “房价收入比”是衡量居民住房消费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按世界银行提出的标准,房价收入比在3倍至6倍之间比较适当。2006年前三季度,全省商品房平均售价为3377元/平方米,按照江苏省人均住宅3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3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款是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22倍,与国际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从2006年的房价走势来看,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全省商品住宅均价涨幅分别为0.7%、4.2%和5.7%,虽然涨幅并不大,但是由于房价基数较大,房价上涨的绝对额仍然对居民购房产生了很大压力。

  [诊断三]

  中小户型及中低价房难求

  房地产供应的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一方面,高档商品房“供过于求”,许多高档房多得卖不出去;而另一方面,中小户型、中低价房却“供不应求”,很多需要买房的中低收入居民,其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具体体现在经济适用房比重偏低。2006年以来,江苏省经济适用房占住宅开发投资额的比重一直不足5%,最高值仅为4.3%。从施工面积看,经济适用房占住宅新开工面积的比重大致保持在6%以内,这和省政府提出的10%左右的比例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另外,大户型住房供应过多,而中小户型住房不足,导致中低收入居民的买房愿望难以实现。

  民革江苏省委同样在提案中关注中小户型的问题,“2005年报显示,全省普通商品住宅平均每套竣工面积为123平方米,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单套面积都大于全省平均数。特别是全省经济适用房每套的竣工面积也达到107平方米。其结果,抬高了住房总价,加重了居民购房负担”。

  [药方一]

  地方增收别打房市的主意

  民革江苏省委认为,首先应改变“经营城市、经营土地”之类的想法,努力构建“和谐楼市”。而真正的“和谐楼市”,应该是总体房价与居民的购买力相适应,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稳中有升,信息公开透明,供需基本平衡,能满足不同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能够持续、稳定发展。

  构建和谐楼市,关键在于处理好发展与富民、建设与民生的关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切实构建和谐楼市上来。通过限地价、限房价,公布楼盘开发成本等措施,把开发商利润限制在合理水平。

  [药方二]

  中低档房多盖点

  针对房价收入比偏高、中小户型偏少等现象,省社科院“蓝皮书”提出,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满足有效需求。一是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增强购房支付能力;二是加大中低档商品房建设比重,降低购房总支出;三是减少居民购房的成本负担,让更多的人买得起房,“对收入水平低的居民购房,其税费能减的减,能免的免”。

  省民革则建议,经适房和廉租房投资占全部住宅投资的比重应不低于10%,并逐步恢复到1999年20%的水平。目前,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对象2.63万户,这个数量并不多,建议在“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其住房困难。

  [药方三]

  规范秩序“管好”开发企业

  从房地产开发环节来看,省社科院“蓝皮书”认为,如果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资金比率过低,贷款条件宽松,利率太低,房地产开发的风险将很有可能转嫁到银行,此外,违规发放的住房贷款也增加了银行的风险。因此,必须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手册制度等监管制度。

  民革江苏省委则建议,制定城市房价成本核定办法,加强信息披露,公布楼盘成本,确定基准销售价格以及上浮标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房地产预售、上市标准,规范购房流程;查处网上虚拟交易、哄抬房价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快报记者 郑春平

  房价,还是房价!省“两会”未开,热点话题已然出现。昨天,江苏省社科院2007年“江苏蓝皮书”透露出的一组数据显示,江苏房地产价格上涨速度已经放缓,宏观调控收到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和百姓的收入相比,现行房价仍然偏高!与此同时,记者还取得了一份民革江苏省委提交给省“两会”的提案,呼吁加强调控,构建和谐楼市。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