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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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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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喜酒钱被偷酒店应担责
宗一多
 “参加朋友婚礼,钱包被偷,酒店至今没有说法,怎么办?”刘先生1月7日在南京一家四星级大酒店参加朋友的婚宴,外衣挂在椅背上,由于服务人员未用衣套套上,导致他的钱包被偷。后来刘先生的钱包被保安发现,但其中的1200元现金及两张银行卡被偷。他找酒店理论,但酒店至今没有说法。

  南京金恒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保强律师对此解释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该案例中虽然是第三人(小偷)的行为导致刘先生的财产损失,但由于大酒店在提供服务时有瑕疵,对顾客衣服该用衣套套上而没有套,故该大酒店应该承担责任。当然刘先生对自己的财产所尽保管、注意义务不够,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快报记者 宗一多

  今日在线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鲁民 律师

  热线电话 025-84783513

  时间9:30—10:30 同时,登录www.lifenanjing.com.cn法律频道,每天有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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