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版: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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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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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示爱是“精神暴力”
钟定兰
  [新闻背景]

  昨日中午,徐州师范大学云龙校区7号女生宿舍楼下,一名男子手捧鲜花跪在地上长达半个小时,向楼上一名女生求爱。男子的行为引起了全校师生的一片哗然。

  (1月23日《扬子晚报》)

  

  钟定兰:如此示爱,真可谓是既“浪漫”又“勇敢”。

  为何“浪漫”?他也许是想把自己当成欧洲骑士,站在心爱女人窗前哼小曲。那场景自然浪漫,可前提是两情相悦啊,人家不接受你还不识趣走开?还有,求爱是男女私事,搞得太张扬让人家女孩脸面往哪里搁?

  为何“勇敢”?跪求半个小时,要是没点“丢人现眼”的勇气谁敢啊!可这“勇敢”和无赖有啥区别?韦小宝对女人死缠滥打就像流氓,你说说你这行为是流氓还是勇士呢?尽管“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但如果那女孩觉得这样丢人,那你就“坏”错地方了。

  “山大王”看上了谁就直接抢走,他使用的是暴力;你这般众目睽睽之下下跪求爱,是不是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暴力呢?一厢情愿的事被你如此放大,难道不是对女孩情感的勒索和威胁吗?

  

  花样世界:“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所以很多人为了爱情什么都愿意做,这位男子就是一个例子。可是我对他的“爱情”却感到不解。首先,一个真正的男人会很看重自己的尊严,他轻易下跪,很难说不是一时冲动或是“做秀”,因为只有看重尊严的男人才是负责任的男人。再者,爱情就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自己用心去感受就可以了,何必下跪求爱以告天下?

  

  bssts:“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对自己心仪的女子以跪示爱,表明心迹,无可非议。虽然他的举动不含蓄,不符合大多数国人的行为习惯而引来一片哗然,但作为一种求爱方式,只要不违法谈不上是“精神暴力”。女生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沈从文先生当年追求他的学生,不也是让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张兆和不甚其扰?但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成就了流传后世的一段佳话。

  这位男子只跪了半个小时,看来是一次不成功的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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