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封面江苏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苏宁掌门人张近东 当选央视年度经济人物
· 想上香港第一学府啥标准
· 江苏首次公布“低收入消费价格指数”
· 买房子看牌子将成潮流
· 今年高考作文 写错一字扣一分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1 月 22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江苏首次公布“低收入消费价格指数”
去年物价总水平涨幅1.6%,低收入指数高出总水平0.4%
郑春平
  “肉价涨了,但该吃还得吃啊。”面对粮油肉蛋等主副食品涨价现象,南京市民汪女士说,对城市普通家庭而言,影响主要在心理感受上,还没到真的负担不了的程度。

  “对我们的影响大得不得了!”对南京大光路街道的低保户宋某来说,物价一涨,他们几乎无力承担。日前她对记者说,“偶尔买肉,一次我只敢买二两。”

  怎样让物价指数反映真实的消费价格水平?1月20日,江苏省物价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公布了两组数据:2006年江苏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1.6%;2006年江苏城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2.0%。这是江苏首次正式公布“低收入消费指数”。

  [总水平]

  全年物价上涨1.6%

  “稳中有涨、涨幅较低。”江苏省物价局表示,2006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1.6%,比上年涨幅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价格上升2.6%,影响总水平上升0.9%。油脂、肉禽及其制品、蛋类价格虽然四季度连续大幅上涨,但是仍然低于上年水平;居住类价格在八大类居民消费品和服务价格中有10个月涨幅第一。1-12月,居住类价格涨幅一直在4.0%以上,最高达到5.3%。

  [低收入指数]

  上月高出平均涨幅0.7%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的数据显示,2006年江苏城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简称“低收入指数”)为102.0,高于全省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0.4个百分点。八大类居民消费和服务价格“六升两降”,除烟酒及用品、交通和通讯类价格小幅下跌之外,其余六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均呈上升态势。

  由于去年四季度肉、禽、蛋、油脂等价格大幅上涨,2006年12月低收入指数达到103.8,比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01年低收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109元,占平均水平的56.2%;2006年人均消费支出虽增长至4049元,但只占平均水平的42.1%,短短5年差距拉大了14.1个百分点。

  食品开支占了4成多

  低收入指数中,食品价格上涨2.5%,涨幅低于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因为低收入居民的肉禽蛋和油脂消费比重相对较大,而肉禽蛋和油脂价格全年平均为负增长。低收入居民的消费结构中食品消费所占比重较大,达到43.2%,高于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

  水电气涨价5.1%

  2006年非义务教育费用上涨3%,由于低收入居民非义务教育费用占全部教育费用的比例高出平均水平21.8个百分点,因此,非义务教育费用价格上涨对低收入居民的影响较大。在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消费总支出中,水电燃料占58.2%,而平均水平仅占37.7%。2006年低收入居民使用的水电燃料价格上涨5.1%。

  出行主要靠自行车

  低收入交通和通讯类价格下跌1%,跌幅比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于交通工具的消费差异。低收入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自行车,其消费额占交通工具的比重88.9%,而平均水平为32.4%;低收入居民汽车消费为0,而平均水平为64.2%。2006年自行车价格上涨0.9%,汽车价格下降5.5%,由于汽车降价对低收入居民没有影响,所以低收入交通和通讯类价格跌幅低于平均水平。

  低收入指数如何计算

  低收入指数究竟是怎样测算出来的呢?“主要是根据低收入居民的消费结构测算的。”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消费价格处处长赵继东介绍,在统计对象中,按照收入高低不等大致分为五个部分,各占20%,“低收入指数选择的是其中收入水平最低的20%的居民。所以,覆盖范围不只是低保户,还有其他低收入人群。”

  此外,低收入指数体系对八大类消费价格中,600多种商品的权重进行了调整,以符合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实际,汽车、数码相机、液晶彩电等高档消费品的权重全部为零。

  2005年,江苏首次测算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当年全省价格总体涨幅是2.1%,低收入涨幅是2.7%。不过,后一数字并没有正式公布及媒体通报。当年,江苏省政府曾经出台政策,根据物价上涨幅度,对低收入居民实行“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按照规定,在年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含3%)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个月的全额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一次性价格补贴。其他救助对象,也可以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相应的一次性价格补贴。补贴对象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岗失业人员;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对象。

  不过,从2005年的2.7%、2006年的2.0%连续两年都不满3%来看,启动动态补贴的条件都没达到。然而,低收入居民所受到的涨价压力无疑是显而易见的。专家认为,3%的“门槛”是在当年总体物价涨幅较高(2.1%)的情况下制定的,在涨幅较低的情况下,能否随之适当下调呢?

  快报记者 郑春平

  “3%即补贴”

  这个门槛能降吗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