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中国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深圳地铁里吃喝要罚200元
· 北部湾有望成中国经济第四极
· 阿玛尼、迪奥皮衣易致皮肤病
· “化妆品病”患者多是高学历
· 薄一波与妻子同月同日逝世
· ■简讯
· 各地GDP汇总多出2万亿
· 杭州湾跨海大桥工程被指偷工减料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1 月 19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深圳地铁里吃喝要罚200元
地铁公司提出四条理由,包括影响乘车安全
王鹏
   在地铁车站内吃东西、喝水,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还要被罚款200元。对于地铁公司的这项规定,记者日前在《深圳地铁乘客守则》中找到。17日,深圳地铁公司对此作出书面回复,提出下列四条禁止饮食的理由。

  引来蟑螂老鼠:从安全方面来考虑。个别乘客在饮食时,食物残渣、水滴、牛奶、油性食物等洒落到地面和楼梯上容易滑倒乘客,造成损伤。食物残渣还极易滋生蚊蝇,引来蟑螂和老鼠,老鼠咬断电缆就会造成通讯、信号中断,影响行车安全。

  食物异味扰人:从环境方面来考虑。地铁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吃东西产生的气味,会对周围的乘客造成不良影响。

  地铁不是饭堂:从文明角度来考虑。地铁不是饭堂和餐馆,在地铁内吃喝是一种不文明举止,与深圳市建立良好的社会公德不相称。

  要向香港看齐:从同行业情况来看。香港地铁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列车上或在已付车费区域内进食或企图进食任何食物,不得饮用或企图饮用任何食品。”

  《南方都市报》供稿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