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律师在线”栏目请到的是来自金协和所的副主任张明文律师。上午9:30,一位市民就打进热线,询问还款利息的事。“我两年前向朋友借了10万元钱,当时约定好利息是每天200元。现在朋友向我逼债了,我算了一下发现这利息高得吓人,我该不该还他的利息?”
张明文律师说,一般来说,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按照这个法律规定,可以在银行利率4倍的范围内归还利息。朋友如果为多余部分利息提出诉讼,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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