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本色:
稳重能干成升迁重要资本
今年63岁的王昭耀,1944年出生于山东省梁山县,1968年从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水利系毕业后,被分配到安徽砀山县园艺场工作。王昭耀喂猪、照料果树,样样都干。1981年,37岁的王昭耀被提拔为砀山县副县长,此后,从县处级到省部级,王昭耀只用了12年。1993年,王昭耀任安徽省政府副省长,1998年,王昭耀被任命为安徽省委副书记。
王昭耀在官场称得上是平步青云的样板。熟悉他的人说,稳重、能干是王昭耀升迁的重要资本之一。王昭耀分管政法工作近十年,安徽省政法机关的很多同志对王昭耀的印象深刻。一位政法机关的同志这样评价王昭耀:“思路清晰,善于总结,表达能力非常强。而且对政法工作有贡献。”
解决安徽省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将乡镇司法所作为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这是王昭耀力主的一项工作,其工作上表现出来的魄力和务实精神给记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王昭耀在安徽主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时间也很长,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中国农业改革的很多试点工作,都是在安徽试验成功的,而王昭耀都是积极的实践者。
一位老同志对记者说,王昭耀任安徽省副省长不久,又被任命为安徽省委常委,“这在当时全国都是不多的,政府里只有常务副省长才是省委常委,王昭耀不是常务副省长却是省委常委,当时震动不小。”这位老同志说,可能正因为如此,王低调的同时,也表现出很强的优越感,“这也是他长时间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滑向深渊的重要原因。”
贪腐本色:
收钱收得心安理得
在阜阳,当地干部群众有一句经典传言:阜阳卖官始于王昭耀。王昭耀收受的第一笔个人贿赂发生在担任阜阳地委书记之初。在29名为晋升而向王昭耀行贿的人中,陆某是第一个“投资者”。陆某从1990年初开始,不断为升官向王行贿。在王昭耀的帮助下,陆某也从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位置上,一路走高。
涡阳县栗某在“买官”上对王昭耀投资最大。在1991年至2003年7月间,栗某先后24次通过王昭耀的妻子向其行贿32.5万元,栗某也从涡阳某镇的副职快速晋升为乡长、镇长(副县级)、副县长等职务。
随着王昭耀职务的升迁,分管领域日益重要,又能够为人办“实事”,引来更多的人为升官不惜重金,千方百计寻找机会向王昭耀行贿。
阜阳市中级法院系列窝案中,该院院长刘家义、张自民等人,都曾向王昭耀行贿。其中,刘家义为保住阜阳中院院长官位,向王昭耀行贿8万元,留住了院长位子。
王昭耀受贿的另一渠道,就是利用其分管的领域大肆敛财。据统计,王昭耀从接受陆某第一笔贿赂开始,至2005年春节在安徽省政协副主席任上最后一次受贿,十多年间收受了704万余元,近400万元贿赂款来自企业。
在法庭上,王昭耀面对指控很坦然地说,在人事安排上,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举手之劳,所以感觉收点钱心安理得。他帮助一家企业争取到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有了这个称号,企业可以减免税费,企业给点钱作为酬谢。
这或许就是对王昭耀十多年一直不间断收受贿赂,甚至在阜阳腐败案频发期间仍没有停手的心理原因。
生活本色:
“共享情妇”传闻无法考证
王昭耀在法庭上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时说,面对金钱和美色的诱惑,他发生了变化,从一名省部级高官变为囚徒。
事实上,王昭耀是否曾因难抵美色诱惑而“失足”,目前并没有确切的定论。前一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王昭耀与其妻舅“共享情妇”、与阜阳市委原副书记尚军“以色谋权”的传闻,其真实性根本无法考证,甚至多有演绎,只能反映人们痛恨贪腐的社会心理。
但有一点,尚军的升迁确实与王昭耀有关,而且也是王昭耀供出了尚军。阜阳一位官员坦言,近年来,阜阳的王怀忠案、肖作新案涉及很多地方官员,但尚军始终能置身事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尚军是王昭耀这条线上的人,没有王昭耀的不断庇护,尚军从一名初中毕业的女民警,能超常规升迁是不可能的”。
王昭耀担任副省级干部十多年,有关他的各类传言很少,与美色挂上钩的甚至未曾有过。一位熟悉王的人士说,王昭耀是一位不事张扬的人,生活上也很注意小节,尤其注意健康和运动。
更多的人则认为,王昭耀的腐败与其妻有关。王妻原是砀山曲艺团的演员,在王升迁后一直从事政府接待工作。她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两个弟弟改嫁,受了很多苦。丈夫的发达改变了王妻,她把获取金钱当成了乐趣。王昭耀收受的大多数贿赂,都是在王昭耀不在场的情况下,由行贿人交给其妻的。
更为严重的是,王妻还通过王昭耀的影响,将家里的两个兄弟打造成腐败“尖兵”,形成了一条家族腐败链条。
安徽省宣城市委原副书记杨枫是王昭耀的妻弟,他从一名化学教师迅速升迁成副厅级干部,直接得益于王昭耀。杨枫通过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经营活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受贿约70余万元,此前不久被判刑。
王妻的另一位兄弟杨哲信,原是安徽省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哲信由一名货车司机到灵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再到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无师自通的杨哲信,上任不到三个月,即大肆进行买官卖官交易,先后228次受贿,卖出69顶乌纱帽,最后,甚至发展到私刻假章、卖“假官”的地步。王昭耀东窗事发后,杨哲信最先受审,被判刑15年。
有人说,王昭耀本人家庭的亲属,并没有“沾光”,家乡的亲属一度对他很有看法。
一位了解王昭耀案情的检察官说,腐败的根源在王自身。王握有的权力可以让人升迁、改变命运,而这一权力又缺乏制约。
性格本色:
毛遂自荐要当反面典型
王昭耀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说:“我愿意现身说法,警示广大干部,并争做从宽处理的典型……”但是王昭耀毛遂自荐要当反面典型,不但没有博得同情,反而被人们认为是为了保命而使用的伎俩。
“这反映了王昭耀性格的另一面,为了自己可以不顾一切。”一位曾经向王昭耀行贿的安徽某涉农企业的负责人说,王昭耀为了将自己的巨额钱财说出来源,供出了一些企业老板,但他夸大了行贿额,“到了这个地步,我不怨王昭耀供出我们,但也不能为了自己瞎说,实际我只是在逢年过节给了20万左右,王昭耀说我给了几百万。”最终法院查明,王昭耀为该企业参加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提供了帮助,先后两次收受20万元。这位人士说,王以前很仗义,从这件事上反映出王的性格有两重性。
以前接近王昭耀的同志说,王昭耀还是很有感情的人。他向记者举例说,安徽省在几年前推出了一位典型人物曹发贵,分管政法工作的王昭耀在多个事迹宣讲现场当众落泪。一位公安民警说,在王昭耀分管政法工作期间,每逢夏天,王都会顶着炎炎夏日慰问在一线工作的交通民警。
据《法制日报》
1月12日,原安徽省委副书记、原政协副主席王昭耀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昭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1年2月至2005年2月的十多年间,王昭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晋升职务,先后294次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人民币6961000元,美元98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7042156元。此外,王昭耀另有折合人民币近650万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