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低价商品房“配建”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昨天,南京市人大代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秘书长傅浩提交的《积极推进中低价商品房建设中的“配建”模式》被编为“1号建议”,编号为“0001”。
低价房通常偏远不便
“经济适用房也好、中低价商品房也好,通常都是又远又偏,孩子上学、老人就医多有不便……”在快报代表委员工作站的96060热线中,不少市民呼吁,应该合理选择经适房与中低价房的位置,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有些市民表示,经适房与中低价房是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城区闹市的地块价格太高,开发企业也的确需要适当控制成本,但也不能把拆迁后的地块全部用来建楼宇厅堂,而让低收入居民都搬到偏远地方。
南京开创全国“配建”先例
傅浩代表在建议中说,解决上述问题南京已经有了先例。“目前,全市有四个中低价商品房项目将在近期开工。其中耐特地块将采用全新开发模式,即2万平方米的中低价商品房将配建在18万平方米普通住房中,成为南京首个配建中低价商品房的小区。”据悉,这种以“配建”模式解决中低价商品房集中建设带来的矛盾的方式,在全国还是首例。
“这不仅能解决以往中低价商品房地块相对偏远的问题,更可以解决由此产生的一些供应、就学、就医、交通、治安等问题。”傅浩代表认为,这是这几年来南京市社会各界大力呼吁的结果,对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积极推进“配建模式”
最近几年,南京的房产部门始终将“让困难群众住得起房”作为工作重点。傅浩代表肯定说,从2004年开始,全市“三房”(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供应量均保持在150万平方米以上,总量占了全省近一半。每年全市年度保障经费达1200万左右。据称,2007年全市中低价商品房建设可能扩大到35万平方米的建设规模。
他建议,在进一步提高全市“三房”建设速度的同时(目前被拆迁群众要过渡二至三年才能入住新房),还应积极推进中低价商品房建设中的“配建模式”,让所有的市民都能享受到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
“混居”有利和谐安定
“城市规划、住房建设,塑造的是一种凝固的社会架构。”傅浩代表认为,如果这种凝固的社会架构是以贫富分化为前提,那么就可能把已有的贫富差距固定下来,人为割断了先富起来的人与平民之间的联系,容易造成社会不同阶层人群间的分离甚至对立。这对一个社会而言,是莫大的威胁。相对于贫富分区,混居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既有利于减轻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隔离,又有利于分享公共资源。让高、低收入不同的人群生活在共同的氛围中,以促进各利益群体生活融合,达到城市更和谐,社会更安定。记者获悉,市人大已经确定市规划局、市房产局两个单位承办该项建议。
要点:普通商品房小区配建中低价房有利于社会和谐
建议人:市人大代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秘书长 傅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