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1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南京某名牌大学在读研究生左凡(化名)因情感纠葛,在被人围殴时持刀捅伤6人。消息一出,不少与左凡年龄相仿的大学生留言“赞赏这种校园里已经罕见的血性”,有的干脆称左凡为“校园英雄”。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快报也曾作报道)
客观而言,对于血气方刚的青年而言,情感上面的纠葛所引发的争吵打闹是寻常之事。每个人的青春记忆里都会有这样的故事。但这种感性的激情和莽撞要施之有度,不能超越法的上限。笔者不想拿学历去压人,但是作为研究生,起码的法律素养应该是有的。毕竟从本科低年级开始,公共课中就开始了法律概论的课程。此举的目的就是要求高校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同时做一个和法治社会相称的理性守法者。而研究生持刀捅人的莽撞,宣告了高校法治教育的失败,也昭示了其本人法治素养的缺失和学业上的失败。
如果仅是个例,笔者的上述判断还有武断之嫌。但是从校园内部对该研究生广泛的支持看,充分说明校园内部大多数学子的法盲心态。这种诡异的法治失范,自然要问责到更深层面。中国学子,大都是经过激烈的竞争才能跨越高考的狭窄独木桥,而名牌大学的学子们更是通过分数上的“掐尖”才招来,智商显然是无可挑剔的。这么好的苗子,竟然漠视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高校教育失职之过是无可推卸的。
(张敬伟/文 刘道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