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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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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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盗卖电脑 小老板糊涂收赃
李绍富
  快报讯(记者 李绍富) 因同情急需用钱的大学生,买下了他的笔记本电脑,可没两天,就被民警没收,买卖双方都进了派出所。在南京珠江路上做生意的李先生,就碰到如此倒霉事。

  李先生在珠江路做电子生意。三天前,一个20多岁的男子拎着台笔记本电脑,来到他的店铺。该男子称,自己是大学生,急需用钱,欲将1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廉价卖掉。李先生对电脑还是识货的,一眼就看出该男子手中的电脑不错,简单试用后,双方决定以5000元成交。

  为防止电脑来路不正,李先生要求对方提供发票。可得到的答复是:“走私货,无发票。”没发票,李先生就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并留下复印件,可他却称身份证没带。后来,该男子同意李先生少给500元钱,等有时间他把身份证复印件送来,再拿余钱。同时,该男子还希望10天后,他能花4500元,再将电脑买回去。

  让李先生没想到的是,昨天上午,该男子就在几名警察的“陪同”下,来到了店铺,称电脑就在他店铺里。随后,民警带走了李先生和那台手提电脑。到派出所后,李先生才得知,该男子确实是附近某大学学生,电脑是从学校偷来的。民警经过详细调查后,才认定李先生确实不知情,购买了赃物,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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