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嗒”一声,一张“0270310,二○一一年三月止”的蓝色牌照被铆在一辆电动自行车上。局前街180号老机关大院,刘师傅脚边的铆钉尾巴堆了起来。
“看到桌上的铆钉盒了吗?每只盒子差不多千只铆钉,一个牌照用两个钉,现在上午十点没到,我已用了大半盒了,差不多有500辆电动自行车上了牌照。”刘师傅说,是去年12月12日市政府公布的一项“电动自行车新政”让他如此忙碌。
先是摩托车被“驱出”常州市区,作为常州市民出行重要工具的电动车也迎来“大限”。常州的“电动车新政”是指,2007年1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一律停止上牌,无牌车禁止上路,有牌电动车在5年使用到期后也将报废。
按有关方面的公开数字,常州当时已登记上牌电动车达12.7万辆,而未上牌的约有8万左右。一纸新政一下子把20多万市民给“圈”了进去,尤其是无牌的和正准备买车的,一起慌了手脚,要赶在元旦前搞到那个蓝牌牌。
从2006年12月20日开始,常州市车管所在市中心、新北区等设立了4个点对市区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上牌,还是办不完,上牌的时间也只能延迟到2月15日。
据车管所不完全统计,每天的上牌数量达四五千辆。而且,这个使用期限为5年的蓝牌,只有常州中心城区的居民才有资格享受。武进区、外来人口,以及买第二辆电动自行车的均不给上牌。有资料显示,目前武进区城市居民近20万人,而常州2006年外来人口有130万。
同样感到困惑的还有设在无锡的江苏省自行车协会。“太突然了,事前一点消息都没有。”虽然已经十多天过去了,江苏省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陆金龙还在纳闷。
当然,感到不安的不止陆金龙一个人。2006年12月14日,从一大早开始,一拨又一拨的会员单位、电动车企业老总火急火燎地从全省各地赶到江苏省自行车协会,七嘴八舌地说个不停,常州“电动车新政”揪着他们的心。
“新政”来得突然
2007年元旦前后,对不少常州老百姓来说,这是一个敏感的时期:一纸“电动自行车禁令”让20万市民感到困惑,使一个20亿的产业很受伤。缺失“听证”的政府公共决策是否能真正实现便民利民的初衷?车与路之间矛盾如何化解?常州“电动自行车新政”引发的争议久久难以平息。
公交难、行驶难、停车难
解决“三难一乱”刻不容缓
“这太不合理了,上下班得挤公交。”从泗阳来常州打拼的夏先生说,他都是骑电动车上下班,每天奔波于湖塘与常州市区十多公里的道路上。
“该禁,电动自行车每天堵着路,烦死了。”老的哥顾师傅说,他的老普桑已开了110万公里,再有两个月就报废了,现在“封杀”电动自行车,利好,他决定买辆捷达继续跑出租。
“可我就得准备关门了。”博爱路161号卖电动车的小赵老板说道,他这个门市元旦两天只卖掉一辆,还是乡下的农民来买的。
“怎么说禁就禁呢?”“今后我们怎么办?”在2006年12月17日由江苏省自行车协会在常州凤凰大酒店召开的特别座谈会上,80多家来自常州、无锡、苏州以及南京等地的电动车生产经销商企业困惑不已。
常州市交警支队一位负责人则力挺“新政”。“肯定要限制,就拿去年10月份的一次整治来说吧,10多天市交警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万余起,其中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行驶693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1038起,你说禁还是不禁?”
“禁,还是不禁”的问题同样困惑着诸如广州等城市,在广州由此引发万人签名诉讼。但是,与别的城市有所不同的是,在常州,电动自行车产业达到20个亿的GDP,是全国三大电动自行车产业板块之一。
此外,持续几年的争论,已变得对电动自行车越来越有利,连当初“封杀”力度甚大的北京也于2006年1月1日宣布解禁,难道常州对电动车会别有一番理解?
所有这一切,让人疑惑,2007年元旦前后的常州“电动自行车新政”,究竟是一种不畏浮云遮望眼式的超前创意?还是一次冲动之下的“自废武功”?
限 !还是不限?
在常州经贸委有关负责人的眼中,电动自行车产业是一个有巨大发展空间的产业。据经济运行处的高旭宏副处长介绍,常州仅电动车整车厂家有120多家,还不包括为电动自行车配套的零配件厂家。
去年常州的电动车销量达130万辆左右,产值达20亿元,高旭宏副处长说:“常州的市场不是哪一家的市场,而是全国的市场。”
“眼前一黑!这对常州120家电动车企业是当头一棒!”常州鸿尔达车业的总经理张天林这样来形容“封杀令”带给他的感觉。在张天林看来,常州这样一个动作,则完全有可能将原本占全国电动车市场三分之一的常州电动车业带进冰谷。
“在全国三大电动自行车产业板块中,常州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另二为无锡和天津),试想,连常州自己都封杀电动车了,我们还有什么办法说服各地商家加入我们产品的营销中来呢?”张天林感到不解。
江苏省自行车有限公司书记过荣福担心:“常州的做法,在全省带了个不好的头。”他表示,本来江苏也有许多城市在电动自行车“禁”“放”之间犹豫不定,这很可能影响到这些城市的最终决策。
据了解,“新政”开始后,已经有4家电动自行车企业老总自发赶到常州市委市政府,希望与市领导进行沟通。但他们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面对无可抗拒的“新政”,张天林正考虑把厂搬到无锡江阴。
不仅是常州的电动自行车产业“眼前一黑”,新规一出,整个江苏也为之震动。
2006年12月17日,江苏省自行车协会在常州凤凰大酒店召开了特别座谈会,针对常州“新政”召集协会旗下部分会员单位进行了紧急磋商,苏南整车生产企业、配件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等共约80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最后表示,常州广大电动车企业应该联合起来,一方面向常州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充分反映电动车产业对常州的贡献,以争取使政策制定者更加充分和全面考虑公共政策的平衡性。另一方面加强行业自律,并号召广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在行驶上路时遵守交通规则。
“先礼后兵”,陆金龙没有讳言这四个字,“我们要以协会的名义,通过信访渠道,向常州市委市政府反映我们对‘新政’的看法和建议,如果实在不行,也不排除走司法渠道。”
2006年12月18日,在江苏省自行车协会起草给常州市委市政府的“请求报告”上,全省1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签了字,60家企业还盖上了大红印章,以示郑重。
陆金龙坦言,这些天来他感到压力很大,“请求报告”发出去以后目前还没有回音。“如果政府部门一直不给回音,我们还有第二步,我们会邀请一些国内知名的专家、院士与政府部门对话,从国家的能源战略、产业政策等角度,再争取事态的缓和。”
“眼前一黑!这对常州120家电动车企业是当头一棒!”
20亿产业
突感“错愕”
“确切地说,并不是封杀电动车,而是严控电动车,这是我们一整套腾出空间发展公交计划中的一部分。”常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对记者如此说。
“应该说政府的出发点没有错,问题出在‘限制’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后,快捷的公交却迟迟跟不上来,这中间造成几十万市民出行工具替换的断档无法解决。”一位李姓市民这样说。
据了解,目前常州市主城区的公交线网长度为630余公里,整个常武地区的线网长度约1000多公里。而主城区的面积约380平方公里,整个市区面积约1864平方公里。
按照线网复盖率=线网长度/复盖地区面积的算法,常州市主城区及市区的线网复盖率仅为1.66和0.54。而我国在相关的公交规划中曾明确,主城区和市区的线网复盖率的参考值分别为2.5-3和1.5-2之间。
“常州的做法显得比较仓促了,效果可能也就不太好。” 江苏省委党校教授、省委研究室特约研究员储东涛认为。
有关专业人士为记者提供了这样一个简易的数学模型分析,该专业人士认为同类分析适用于常州。常州已上牌与未上牌的电动车在20万左右,就意味着每天有20万位市民出行,按一人来回各一次计算,每天提供40万人次的运量。
禁了电动车以后,这个40万当中的很大一部分将转到城市公交的头上,以三分之二计,也就是27万。此外,2005年10月刚限摩时常州市区摩托车为25万辆,考虑到这批市民中有部分已换用其它出行工具的可能,乘公交车的占其三分之一左右,这又是一个每天8万市民、16万人次的运量。这样一算,整个常州公交将每天新增43万人次的运载量。
这个43万意味着什么呢?按常州公交集团公司的公交车辆2006年载客达2亿多人次的数据计算,说明现有常州公交的运载量为每天55万人次。那么,当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之后,常州公交每天的运量将要从现在的55万人次剧增到98万人次,接近现在常州公交的一倍。
因为电动自行车使用的还不是机动车道,封杀电动车之后,并没有给公交腾出更多的道路空间。相反,原本属于公交车的道路空间还会缩小。因为常州并没有控制私家车,而且限摩与限电动车将迫使一部分市民去买私家车,这样更多的机动车又进一步压缩了公交车的道路空间。
衔接不上的公交运输
“快捷的公交迟迟跟不上来,造成几十万市民出行工具替换的断档无法解决。”
有数据表明,常州目前拥有公交车辆1700辆,有公交线路102条,但问题是,公交的出行分担率只有8.39%,比周边城市都低,常州公交的运转时速每年都在下降,现在平均每小时只能行驶12.5公里。
常州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处徐晓钟处长告诉记者:“常州市不是公交车的数量不够,而是开不起来,开不快。”
公交开不起来究竟与电动自行车有没有关系?如果有关系,关系又有多大?来自中国自行车协会的资料显示,按照交通高峰小时理论计数的最大运能比较,小汽车为每小时850人,自行车为每小时1000人。而荷兰自行车协会研究数据表明,自行车在骑行时占道路9平方米,而轿车为40平方米,自行车的停车面积仅为1.6平方米,而轿车则是22平方米。电动自行车的宽、长尺寸与自行车是一样的。对自行车的结论基本接近对电动自行车的结论。
“这是不是要让常州公交跑起来的话,连自行车也要禁呢?这就荒谬了。”中国自行车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说道。“牺牲”电动自行车究竟能不能让公交跑快?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并没有抢占属于公交的那部分机动车道。因此,哪怕是禁了电动车,机动车道上的问题也还是没解决,公交仍然跑不快。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后来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允许上牌、上路。“根据这一点,常州市公安局已经超越政府权力边界。”陆金龙认为:“从法律层面上分析,常州对电动车的治理方案缺乏法律依据。”
有数据表明,2006年1至11月,常州市区发生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为25人,214人受伤,“责任并不都在电动自行车。”有关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公交的敌人不是电动自行车,而应是同一类型的机动车。
据 1月3日常州市交巡警部门公布的市区15个交通堵点成因及初步解决方案,对市区15个堵点,交管部门主要归纳为八大原因,在第一、第八两个原因中,才涉及到电动自行车,而且不是主要涉及对象。
电动车为“交通病”埋单?
“‘牺牲’电动自行车究竟能不能让公交跑快?”
“‘电动自行车新政’,究竟是超前意识还是一次冲动?”
“太突然了,事前一点消息都没有。”
有报道指出,常州市做出这个大举动常州市政府方面事先是有过调研的。2006年11月1日上午,常州市市长王伟成就赴市公安局进行专题调研。
相关资料披露,王伟成在会上指出,常州市交通状况确实存在“公交难、行驶难、停车难”三难问题,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会上决定,“2007年要组织一次声势浩大的‘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使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具体工作包括归纳出五大方面,但其中没有“进行听证”的内容。
2006年12月4日上午,常州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专项行动从1月15日开始全面启动,春节前要初见成效,5月1日全面达标,到2007年年底接受市民评判,市政府组织考核验收。这其中,依然没有“进行听证”的内容。9天后,涉及20万市民利益与20亿产业利益的电动自行车“封杀令”正式出台。
“以前在‘限摩’时,我们是组织过听证会的,这才有了‘限摩’。但这次对电动车,没有相关的听证。不过这是某一部门的事,我们不好多说。再说法律也没有规定必须要有听证会这道程序。”常州市法制办主任孙祖培说。
常州新政引发的争议引起专家学者的关注。储东涛教授表示,常州市政府如果开一些听证会、座谈会,或者通过媒体做一些宣传,给大家有个思想准备或者建言献策的渠道,效果可能要好得多。
江苏工业学院的法学副教授沈世娟认为,政府的这一举措首先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这一决定涉及了几十万常州市民的利益,而政府却漠视他们的正当权益,断然行事。
其次是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政府的决定、命令不能朝令夕改,应当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即使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对人造成的损失也应当给予补偿。
再次是违反了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在对社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其实施行政行为的方式所达到的行政目的与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的损害应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即以最小的损害达到最大的社会效益,新规没有做到。
储东涛也建议,政府部门在做“可行性研究”的同时,更应该把重点放在“不可行性研究”上,只有正反两个方面一起研究,才能发现导向是不是对头。既要能听到不同的声音,还要能听到一些反对的声音,在这样基础上出台的公共政策,必然是更加科学、合理的。
“在‘限摩’时,我们是组织过听证会的,但这次对电动车,没有相关的听证。”
缺少“听证”的决策
南京:
记者向南京交管部门咨询得到的明确答复,南京市目前电动车数量至少在50万辆。目前该市电动自行车照常上牌,且上牌量自去年8月份以来更是持续上升,去年10月份甚至已经达到了11000辆。目前还没有接到政府部门有关治理电动自行车的通知,如果有的话,也一定会提前发布,不会说停就停。
无锡:
无锡市的电动车数量至少在50万辆以上,电动车生产厂家也多达300多家,自2004年以来,随着无锡“禁摩”区域的不断扩大,电动自行车的上牌数量每年以10万辆的速度在增加。据从无锡相关部门得到的消息,目前还没对所辖区域内的电动车禁止上牌的打算。
苏州:
目前苏州有70万辆左右的电动车,该数量在全省各城市中排名前列,据从苏州市车管部门了解到的消息,目前苏州市还没有对这些电动车采取“禁行、禁上牌”的打算。
宁锡苏“不禁”电动车
常州市交通存在“三难一乱”问题是事实。常州市政府出台“电动车新政”损害部分市民切身利益和电动车产业利益也是事实。于此,常州市致力于解决“三难一乱”问题的“电动车新政”引发争议。
我们理解并认可常州市政府在改善城市交通条件方面做出的努力。我们姑且不论常州市政府新政举措是否得当,我们仅关注常州市在出台该新政的过程中是否充分听取了民意。
不可否认,任何一项公共决策都将涉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小集体利益与大集体利益的分配问题。
但是,公共决策的过程,更应该是政府部门通过调查研究,与不同利益群体和个人磋商,从而是利益各方协调和妥协的过程。
这是因应时代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建设和谐社会,转变政府职能提出的切实要求。
常州市推行“电动车新政”也必然涉及相关各方的利益,“电动车新政”的出台理应是政府部门与利益相关各方磋商的过程。我们不能理解的是,常州市在出台新政的过程中缘何忽略“听证”这样一个环节。
听证,不是指形式上的“听证”,而是指包涵于“听证”之中的民意表达,附带于“听证”之上的利益诉求。我们关注常州“电动车新政”的配套措施是否完善,以致市民利益是否得到切实保护。
在公共决策中,忽视公众话语权,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来看,是政府角色的错位,必然导致政府公权对公民私权的侵害。
从这个层面来看,常州部分市民和电动车业界利益抗争的背后,实是对权力尊严的维护。
在社会的转型期,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尤其要防止假以公共利益之名行损害公民利益之实的事情发生,把好事真正办好。
作为公共权力的执行者,政府在公共决策中倾听民意,不仅是对公众话语权的尊重,更是政府公共精神的彰显。
只有具有公共精神的政府,才有具有公共精神的市民,只有具有公共精神的政府与具有公共精神的市民的良性互动,才能共同管理好一个城市。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决定》进一步要求,“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建设和谐社会重在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重在提高服务能力,服务能力的提高取决于在多大程度上听取民意。
在这个层面上,听取民意,是政府执政水平的体现,是体现执政为民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元素。
城市交通问题是当前国内城市现代化发展亟待解决的难题。基于常州市以往在城市交通方面做出的不菲成绩,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常州市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能够解决好城市交通这个难题。
听取民意体现执政水平
本报评论员 亓鸣
■涉及20万市民切身利益
■触动20亿电动车产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