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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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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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手机可能被刑拘? 南京没有这方面规定
朱俊骏
  昨天北京的各大媒体发布一条消息:今后北京市民在销售、购买二手手机、电脑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并由经营者做详细记录,凡是明确有收赃嫌疑,拒不交代收购来源和身份、住址等情况,一律予以刑事拘留的高限处罚。看到这个消息后,南京的许多市民打进快报96060热线询问,南京是否也有这样的处罚条例?

  旧货必须登记标签

  据相关媒体报道,1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打击控制侵财销赃犯罪加强行业管理动员部署大会”,警方将从1月13日起至年底,逐步完成对旧货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以遏制侵财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收销赃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而与之相配套的便是建立验证登记制度———在收购物品时,经营者必须认真查验并登记出售、寄卖人的身份证信息,并在公安机关发放的“登记簿”中详细记录品牌、型号、唯一标志码、数量、价格等基本特征,详细登记出卖人、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物品来源去向的信息。而在购买这些旧货时,也必须出示身份证,否则有可能遭受刑事处罚的可能。

  南京没有这个规定

  这个消息在全国各大网站被转载后,也引起了众多南京市民的注意,他们纷纷打进快报96060热线,询问南京会不会也有这样的措施?让市民掏身份证购买旧货的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

  南京警方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打击销赃、窝赃一直是公安机关工作的重点,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就构成了窝赃罪。根据刑法规定,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但南京警方不会要求市民掏身份证去购买旧货,因为警方的工作重点应当在源头上,即管理好销售方,重点打击的是那些没有合法手续的黑窝点。

  南京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兵告诉记者,北京出台的这一政策值得商榷,首先公安、工商等部门只是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制定和解释法律的权利。所以,李小兵认为,这个规定只能作为行政规章来执行,但是,要求市民购买旧货必须掏身份证登记,明显侵犯了公民的自由权利,因为每一个公民都有在合法经营的商店里购买商品的权利。所以,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销售方的管理,而不是普通市民。快报记者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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