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陈先生:我2004年买的房,去年底我发现房子顶部出现了裂纹,于是找到物业管理。物管说可能是房屋设计方面的问题,就找来了房屋设计单位,但设计方说出现这种问题是因为我装潢不当造成的,要我去找装潢公司,他们没有责任。
【回应】
徐晓文:陈先生所谈到的问题,也正是我这次想做的议案。现在装潢房屋,只需向物业交纳一定的押金,如装潢对房屋结构造成破坏,则进行罚款。但这种手段,并不能从根源上遏制装潢对房屋造成的破坏。所以我认为要对此进行监管,最关键的是技术监管。房屋装潢应该由房屋设计单位来进行技术控制,房屋出现问题,责任就在设计方。同时对装潢市场实行准入制,装潢工程要先设计后施工,并取得房屋设计单位和物业管理双方同意的施工许可证。
见习记者 陶维洲
快报记者 陈英/摄影 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