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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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辆车 车牌号前后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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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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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司机 怀疑“电子警察”
为这事,交警们请他们到现场打消疑虑
田雪亭
  快报讯(记者 田雪亭 通讯员 王幸福)“时速130公里?没那么快吧?是不是‘电子警察’有问题?”平日,不少因为超速受罚的驾驶员都会有类似的疑问。昨天,南京机场高速交警大队请来了辖区部分企业驾驶员和投诉的驾驶员,请其跟随交警现场执法,亲眼见识了测速仪的工作流程,以打消他们的疑虑。

  据介绍,目前,交警部门在执法中大多使用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即用“电子眼”等设备记录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这种方法节省了大量的人力,但是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如不少驾驶员对电子设备的记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存有疑问,并拒绝接受处罚。

  为此,机场高速交警大队测试了辖区的所有“电子眼”,并让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进行检测,以确保“电子眼”判罚的准确性和法律的权威性。

  记者看到,在交警大队送检的这些“电子警察”检测报告上,机场高速沿线的测速“电子眼”误差都为“0”。

  书面的东西毕竟不如亲身体验来得真切。在看完检测报告之后,民警们请驾驶员们上车,在机场高速主线进行了体验,看看测速仪到底测得准不准。

  第一个测速点是固定测速点,限速为120公里/小时,驾驶员把车开到了130公里/小时,随车交警告诉驾驶员们,“刚刚我们已经从电子眼下面经过了,待会儿回到大队,你们就能从电脑上看到电子眼拍摄的实时图片,时速都显示在上面。”随后,体验车又以125公里和135公里的时速经过了两辆安装了移动测速仪的警车,民警告诉驾驶员们,刚刚的速度也被警车里的移动装备全部记录了下来。

  回到大队后,民警调阅了电脑里储存的电子眼拍摄的图片数据,驾驶员们纷纷上前观看,果然,与驾驶员们在路上看到的丝毫不差。到此,驾驶员们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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