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标,南京人,小学文化,今年44岁,已在少管所、劳教所和监狱里呆了18年。多年的牢狱生活没能让他悔改,2000年出狱后的一个雨夜,他杀死了自己的女友,5天后潜逃至杭州,又因嫖资纠纷杀死一卖淫女,手段极其残忍。近日,这个杀人魔头不服死刑判决提起了上诉。
杀死情人后再杀卖淫女
7年前,刘金标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时年17岁的女孩林某。据刘金标供述,他多次在林某的住处过夜,并先后给了她2万多元。
2000年1月5日,他准备到广东购买毒品,于是在当晚冒雨跑到林处借钱。双方因言语不合发生争吵,他双手掐住林的脖子,然后从桌子上拿了把剪刀,对她的脖子猛扎一下,随后又用电线在她的脖子上缠绕两圈并打结。见林某死后,刘金标为误导警察制造了假象,将林的裤子脱掉,用被子盖在林身上,将自己的鞋印擦掉,然后乘火车去了杭州。
潜逃中的刘金标并不“省事”,5天后的1月10日,他跑到杭州一家洗头房里找“小姐”。刘金标供述,因与卖淫女因嫖资发生争吵推搡,卖淫女不让他走并威胁要找人打他。
于是刘金标一不做二不休,双手掐住卖淫女的脖子,将她掐倒在地,然后从墙边的鞋盒里随手拿了把裁纸刀,在她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又用绳子勒紧她的脖子并打结,随后还将一把木柄毛刷反插在卖淫女的脖子伤口上。
杀人犯的罪恶一生
经过多方了解,记者发现刘金标可谓一身劣迹,他从14岁那年开始就和违法犯罪沾上了边。1977年9月他因盗窃被少管3年,出来没老实几年,又于1982年7月因流氓罪被劳教2年。提前释放后,他老毛病又犯了,1983年12月,因流氓罪被判15年,1996年1月提前释放。多年的牢狱生活并未让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1998年2月,他再次因贩毒罪被判6个月。随后,出狱不久的2001年4月,他又因窝藏赃物罪被判8个月。
2002年2月,刘金标刑满释放,此时他已经度过了他人生的第39个年头了,而因为上述5宗案件,他从14岁开始实际被管教、入狱服刑的时间长达18年之多。2005年12月17日他因上述两起杀人案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
不服死刑判决提出上诉
“他杀人的手法非常残忍,两次作案后他还制造假象,看来是个作案老手,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2006年10月20日,南京市中院一审判处刘金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分别赔偿两死者家属115998.5元、116998.5元。据悉,刘金标不服这一死刑判决结果已向江苏省高院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快报记者 宗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