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中国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四地消协炮轰“开瓶费”
· 北京之后 绍兴下调公交票价
· 奥运期间北京不会遣返民工
· 上海两企业老总涉嫌犯罪被立案
· 鼓浪屿景区建高尔夫球场
· 国土厅原副厅长有千余万不明财产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1 月 11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四地消协炮轰“开瓶费”
王鹏
  据新华社电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市消费者协会(消委)昨日发布联合声明指出:部分餐饮企业禁止自带酒水的要害是酒水暴利,目的是迫使消费者接受餐饮企业提供的高价酒水,实质是对消费者的不公平交易。

  四直辖市消协(消委)在声明中指出,设置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规定或收取开瓶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规定,以及《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四直辖市消协(消委)认为,餐饮企业和行业协会制订不公平规定的主要原因是酒水的暴利,是为了迫使消费者接受高价酒水。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往往是市场价格的一至四倍,构成了对消费者不公平交易。

  餐馆禁带酒水涉嫌违法,其要害是暴利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