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9版:股市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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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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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 “玩转”自家股票
低买高卖,交易数据揭开“操作成功”玄机
刘玉凤
买入公司股票(部分)

抛售公司股票(部分)

  股市的持续火爆在激发普通投资者热情的同时,也令上市公司管理层怦然心动。上交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新《公司法》实施后,上市公司高管在牛市行情中买卖股票行为日益频繁,而且绝大多数操作相当成功,低位买进、高位卖出现象非常突出。

  卖出前股价涨幅巨大

  自2006年5月17日起至6月6日,黑牡丹一名董事、一名监事、一名高管累计抛售公司股份98120股。最后一次抛售前的6个月内,黑牡丹股价累计涨幅达到了55.3%,而之后两个月,股价下挫了21.4%。

  2006年10月18日、12月12日,南京医药高管魏荔、董事李毅均出售公司股票2000股,分别占各自持股量的24.9%和22.7%。高管抛售前,南京医药在短短20个交易日内飙升了71.9%。

  2006年12月15日,金发科技2名董事、2名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不约而同”地选择抛售金发科技股票……

  从交易所提供的数据看,上市公司高管抛售股票时机选择不恰当的非常少,明显操作失误的是东方集团监事池清林。该监事于2006年4月28日抛售了32.8979万股东方集团,而此后11个交易日,东方集团股价上涨了66.9%。

  上市公司高管可以自主选择在二级市场出售股份源自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其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而原《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任期内不得转让。

  虽然高管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刚刚起步,但是从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分析,高管的操作水平要远高于普通投资者,其对抛售时间的选择相当准确,失误率极低。

  建仓后大多出现飙升行情

  与高价抛售相呼应,上市公司高管建仓时间的选择也相当绝。交易数据显示,高管建仓后,绝大多数公司股价都出现急速拉升行情,涨幅巨大。

  例如:自2006年2月23日至3月31日,宏达股份2名高管和1名董事陆续买入公司股票共计13.5323万股(此前从未购入)。随后宏达股份股价出现飙升,短短21个交易日,由10.56元涨至21.7元,涨幅高达105.5%。2006年6月14日,宏达股份又有1名高管开始买入公司股票,此后20个交易日,宏达股份股价上涨了44.8%。

  虽然,上市公司高管可以随意买入自家公司股票,但卖出时会有一定的限制。除了新《公司法》规定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之外,新《证券法》还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这就意味着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自家公司股票不能过于频繁,否则挣再多的钱也无法受益。

  由于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有限,目前还无法分析上市公司高管买卖公司股票的获利情况。但是,随着信息披露的加强,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将至于公众的监督下,暗箱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将得到有效遏制。当然,这是建立在实名制的基础上。

  快报记者 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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